建筑业“营改增”热点问题答疑汇总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6-28
摘要:另外,免税也仅仅是针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才免税,如果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存在3万免税的概念,增值税还是要交回去的。

1、作为老项目,首先我们要知道这家公司是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

2、无论是哪种计税方法,我们在收到预收款的同时,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我们是2016年4月收到100万的应收款,这部分已缴纳营业税并申报,是没问题的。

3、按照工程量的结算的规范做法,是把2016年4月份开工之后的,到2016年年底,这部分的工程量分为两段:4月份和5-12月底的工程量,

4月份:开具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的普通发票;

5-12月份:根据是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来确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税率是3%,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税率是11%。

4、开票时间应当是到了一个工程结算的时间点,构成我们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点;

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

问题1:公司是一个通信施工单位,年销售额大约350万左右,因通信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说到底是包清工,请问我们营改增后如何纳税?

原则上来讲,你应当去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进行申报纳税的处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你虽然没有到五百万,但是税务局一般也会允许的,按照11%纳税。

对于贵公司来讲,我的建议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因为简易计税办法相对的税负率会更低。可能客户会需要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去做抵扣,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就需要到税务局代开,手续相对会麻烦一点。

问题2:1)建筑劳务公司营改增后如何取得抵扣发票?  2)我们劳务公司只有人工费这一块,如果分包公司要求我公司提供11%的增值税发票,那公司的进项发票去哪里找?

1)关于抵扣发票,当你们在进行所有的采购事项,不管是原材料采购、服务采购还是办公用品采购,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两种情况: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可能适用6%;如果是建筑企业,你是指只是一个清包工程,那么可以选择适用3%。

如果说当您发现进项发票很难找到,进项发票的比例相对较低的时候,建议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或者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问题3:我们公司地址在重庆,而我们在湖北的电力安装项目在之前已经按照进度在当地交了部分营业税,余下的部分工程未完工,那么在营改增后,余下的工程款怎么缴税?

在营改增之前是异地交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的这部分工程,因为构成了跨省,所以是跨省经营构成异地,应当到异地去缴纳相应的税款。

那么异地缴纳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

1、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办法,应当是到异地的国税局预缴2%;

2、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是到异地去缴纳3%;

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也是到异地去预缴3%,然后再回到机构所在区域去汇总缴纳增值税。

问题4:营改增以后,建筑工程领用原材料,是不是也要用60%抵扣政策,发票开的多,原材料是票面一部分金额,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按照进项税转出,一年后再将40%增值税转回?

首先要判断它是不是变成了不动产,如果他是不动产,那么应当是先抵扣40%转出,一年之后再转回来。

问题5:智能化建安工程,营改增后签订合同,选择一般计税办法缴税,工程量90%分包,在当地预缴税款时,是否允许抵减分包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原则上是可以的,拿着外经证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到这个所在地区进行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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