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办发[2019]10号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02-21
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的快”“办得好”和提升财政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财办发[2019]10号       2019-02-21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省委改革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撬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通知》(浙改办[2019]4号)精神,结合我省财政服务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浙江省财政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财政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三次全会以及全省全面深化改革有关精神,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的快”“办得好”和提升财政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绩效。

  二、主要举措

  (一)不断深化会计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及备案管理改革

  在会计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及备案管理工作已实现“一次不用跑”的常态化目标,“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及备案”以及“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及备案”事项已100%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办事环节。

  1.精减办事材料。3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申请材料从4项减少到3项。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申请材料从4项减少到3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申请材料从8项减少到6项。

  2.压缩办理时间。3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终止备案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3.优化办理环节。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办理环节从5个环节优化为3个环节。

  (二)持续优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便民缴费功能

  致力于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新模式,目前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了全省所有行政区划全覆盖全贯通,移动端实现了与“浙里办”的全面融合接入,已成为“浙里办”核心应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第三方支付渠道,加快平台接口组件化开发,实现“功能全上线”“市县全贯通”,以“掌上支付”保障“掌上办事”,继续优化用户体验,迭代升级,持续提升公共支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代收机构和收款银行动态监管,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1.继续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支付,梳理清单,明确任务,力争除土地出让收入外,通过财政结算账户收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90%以上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2.有力有序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票据推广应用,打通公共支付财政票据取票的地域限制,力争全省通打通取。加快实施电子票据改革,重点推进医疗电子票据全省实施工作,建设电子票据真伪验证平台。

  3.加快电子票据改革,重点推进医疗电子票据全省实施工作,建设电子票据真伪验证平台,在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市县区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

  4.加强对代收机构及收款银行的监管,建立代收机构及收款银行的代收资金动态监管系统,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不断完善政采云平台功能和应用

  政采云平台是全国唯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省政府数字化转型首批21个重大项目之一,被评为2018年全省改革创新项目。目前,平台不仅实现全省覆盖,而且正走向全国。2019年,力争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交易规模突破1200亿,全国新增5个省份,100个区划的推广应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推进政采云平台“企业购”建设和试点工作,启动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通过政采云平台实施采购试点工作。

  2.优化电子卖场采购模块,持续完善“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

  3.推进项目电子采购建设和应用,实现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

  4.推进“浙江制造(精品)馆”“农业(扶贫)馆”等主题馆建设。

  5.对接“浙里办”,升级掌上专家注册功能,新增掌上采购计划管理和掌上供应商注册。

  (四)持续深入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

  全省财政系统延伸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已连续两年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成效显著,并形成了服务“品牌”效应。2019年,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三服务”活动,继续坚持结果导向,创新形式载体,注重活动实效,为企业、部门、单位送政策、送服务,加快推动全省一盘棋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促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

  1.打造省级清单2.0版。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及2019年财政改革重点,完善、细化“改革指导清单”和“服务清单”两张清单;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三服务”要求,新增上门服务“调研清单”,选取财政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上门服务与工作调研、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有效结合起来,最终形成调研成果,推动财政政策措施的制定出台和完善,助力财政管理向更深更实推进。

  2.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月”活动。重点围绕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财税扶持政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内容。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机制,宣讲辅导面向省级、市县、乡镇、企业等四个层次开展,其中:省级部门(单位)、省级企业、市县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上门宣讲辅导;乡镇街道、市县企业由市县财政部门负责上门宣讲辅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行动方案。要加强信息互通、政策协同和工作对接,共同推动方案落地。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和厅机关各处室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筹划,周密组织,牢牢把握“最多跑一次”行动方案的方向、形式、标准和节奏,有序开展活动,注重质量,有力推进。

  (三)深化宣传引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广泛宣传财政服务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不断发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附件:

2019年财政服务领域项目实施计划

序号 服务项目 目标任务
1 会计中介机构设立审批及备案管理 1.3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申请材料从4项减少到3项。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申请材料从4项减少到3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申请材料从8项减少到6项。
2.3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变更、终止备案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时间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
3.5月底之前,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批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办理环节从5个环节优化为3个环节。
2 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1.3月底前,完成梳理接入项目清单,不断增加可供老百姓缴款的项目清单。
2.6月底前,完成公共支付自助机全省70%的推广任务;完成全省50%市县区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完成全省财政电子票据真伪验证平台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
3.9月底前,实现公共支付自助机全覆盖,实现全省通打通取;完成代收资金动态监管系统测试运行和上线准备工作。
4.12月底前,完成除土地出让收入外通过财政结算账户收缴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90%以上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完成全省所有市县区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代收资金动态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3 政采云平台 1.6月底前,上线新版掌上专家注册功能;
2.7月底前,上线掌上采购计划管理;
3.8月底前,上线掌上供应商注册;
4.10月底前,完成电子卖场采购、项目电子采购、“浙江制造(精品)馆”“农业(扶贫)馆”的主题馆的升级改造;
5.11月底前,完成“企业购”需求调研、功能开发并上线运行。
4 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 1.4月底前,打造省级清单2.0版。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及2019年财政改革重点,完善、细化“改革指导清单”和“服务清单”两张清单;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三服务”要求,新增上门服务“调研清单”。
2.9月底前,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辅导月”活动。重点围绕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财税扶持政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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