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成本、费用异常指标 *成本费用类指标概述,成本费用是企业核算的中间环节,上承收入下接利润,其变化有直接影响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基,同时利用其变化还可以间接证明收入、价格、毛利是否存在问题。 成本费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成本费用过大造成的异常。 二)、成本费用异常反证出的收入和毛利异常。 三)、利用税收及毛利异常反证出的成本费用异常。该部分共监控14项指标。 二十九、理论多转成本 计算公式: 理论多转成本=期初库存+(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农产品抵扣税额-本期运费抵扣税额-本期固定资产抵扣税额-本期电力支出抵扣税额)/0.17+本期农产品抵扣税额/0.13-本期农产品进项税额-期末库存<本期实际销售成本。 账务分析:按照“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期末库存=本期销售成本”的原理,如果企业“期初库存+本期购进-期末库存<实际销售成本,则企业可能存在多转成本的可能。 三十、销售成本大于销售收入 账务分析:造成成本大于收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况: 1、低于进价销售,由于市场行情原因,企业短期或个别交易可能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情况,但如果某企业长期存在低于成本价销售则存在较大异常。可能存在企业上下游勾结串通人为压低开票价格,造成较长时期内成本大于收入,从而逃避纳税。 2、多转成本,即企业销售收入没有少记,是人为多转成本造成了成本大于收入。 3、总代理或包销企业低价销售隐瞒了厂家的返利,这些商业企业一般与生产企业定有按销量目标返利的合同,这部分返利最少应能抵消企业低于进价销售部分的损失,但这部分返利企业往往不记账。 三十一、商贸企业期间费用总额大于销售收入的20% 账务分析: 1、防止企业虚假经营和虚开,商贸企业毛利率一般不会超过20%(个别企业除外),如果期间费用大于销售收入的20%,则企业经营根本无利可图,是不能正常运转的,因此可能存在虚假业务和虚开可能。 2、防止企业存在多列乱列费用的问题,企业期间费用大于20%一般是由于非正常费用挤入造成的,最常见的有多列运费;多列成品油;多列过桥过路费、修理费;虚构工资津补贴、个人高息借款利息等不用发票的项目;以及多列其他各项杂费等。其中许多项目既多抵进项税又多列支费用减少所得税。 三十二、财务费用占借款比例异常 账务分析:企业列支的财务费用应不高于同期贷款利息,按中长期贷款计算一般不应高于年息6%,因此,企业的财务费用高于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之和的6%,我们就认为企业可能多列了财务费用。 三十三、商贸企业(不含商业零售)税负超过3.4% 账务分析:商贸企业税负超过3.4%,则企业毛利要达到20%以上,从增值税负的角度反算,企业的毛利率超过了正常水平, 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 1、这些企业税负高并不是因为真的毛利高造成,而是由于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抵扣发票所致。,还有一些是白条入账,由于最原始的核算依据失真,因此企业虚开的嫌疑很大。 2、这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进货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在计算所得税时是不能列支的,那么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三十四、商贸企业毛利率大于20%(不含零售企业),税负低于2.5% 账务分析: 1、如果毛利率大于20%,则企业的毛利超过正常水平,是不正常的,有可能存在虚假经营和虚开的情况。即企业为了使虚开收益最大化,购买进项票时为了少付买票费,要多开数量(为以后向外大量虚开制造进销数量相符的假象)、低开进价、少开金额(为了少付买票费),而向外虚开时则高开销售价格多开金额(为了多收卖票费)。 2、企业高毛利率正常情况下应该高税负,如果企业税负低于相配比的2.5%,则可能存在在三项费用中虚抵乱列费用项目的情况。 计算公式: (本期收入-本期成本)/本期收入>20%. 三十五、实现增值税与毛利不匹配 计算公式: 实现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本期收入-本期成本 造成实际实现毛利额小于应实现毛利额的原因主要有: 1、人为多转成本,造成少实现毛利。 2、存在低于进价销售、返利不记账、往来隐瞒、库存隐瞒等少记销售收入行为造成的少实现毛利。 3、预交或多交增值税造成实现增值税与毛利不匹配。总之,只要出现实现的增值税和实现的毛利不匹配,则收入、成本、实现的增值税三者中至少有一个是存在问题的。 三十六、预提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 账务分析: 1、擅自扩大预提范围,将不属于预提的事项进行预提,如预提运费、预提工资、预提电费等,造成核算期预提费用较大。 2、人为提高预提标准,各项预提都是有标准的,要以实际发生和相关税收政策作为计提的依据,有的纳税人故意自定提取标准,多提预提费用,对不同属期的费用进行人为调节,如以很高的利率预提个人借款利息,以个人合同为依据以脱离实际的大金额预提场地租赁费等。 三十七、待摊费用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在50万元以上 账务分析: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开办费、预付的租金、保险费、修理费等。如果待摊费用金额过大,则很可能存在企业将不属于待摊费用的项目混入了待摊费用或是自定标准形成了较大的待摊费用。如将基建支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摊派、集资款、捐献,以及运费、统筹费、违约金等各种杂费列入待摊项目。 例如:某煤炭经销企业,根据租赁双方的租赁合同,年初以现金一次支付山西某村民场地租赁费110万元,形成待摊费用,在全年分月摊销,经市局审核回退企业转出了该项费用。 三十八、年初存在资产减值损失未作调整 指标指向:设立该指标的目的是为了监控企业乱提减值损失和汇算时不进行纳税调整的情况。 账务分析: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实际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而造成的损失。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三十九、资产损失异常 账务分析:资产损失是核算各类资产(包括流动、固定、无形资产)的盘亏、报废、损毁、失效等应转销处理的损失。该项损失中既涉及损失货物的真假判断,又涉及已抵扣税金的进项税是否转出及核销列支时减少应税所得是否合理等,因此对形成的损失应查清具体形成原因和处理是否正确。 四十、营业外支出超过销售收入的1%或绝对额超过50万元 账务分析:营业外支出是核算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果该科目金额较大则可能存在应由税后列支的各种费用直接进入了营业外支出,如各种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赞助、捐赠、各种赔款等。同时对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净损失、各种减值准备等要查看其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多列支出的现象。 四十一、工业企业电力支出金额超过销售收入90% 账务分析:如果工业企业电力支出金额占销售收入的90%以上,是极其不正常的。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企业很可能存在将使用本单位电表的其他单位发生的电费多抵进项。 2、该企业存在帐外经营,或隐瞒部分经营项目。 3、购进电力的用于非应税项目多抵电费。四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停产企业转售电不计提销项的现象、停产企业为维持矿井抽水等而发生的电费、新办企业在未形成产能前的耗电等。 四十二、工业企业电力支出金额小于销售收入的0.05% 账务分析:工业企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电力支出金额只占销售收入的0.05%,则企业电力支出金额根本不足以支持正常生产,据此判断如果企业存在电力支出较小和销售收入规模较大的不匹配情况,则可能存在虚假抵扣或虚假开具的现象。 第五类 税负异常指标 税负异常类指标概述:税负直接反映了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水平和工作成果,同时也放映了区域税负是否公平,单个企业税负是否合理,因此加强税负监控和分析十分重要。税负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理论少缴税款。 2、企业长期超低税负或零税负。该部分共监控5项指标。 四十三、存在“理论少缴税款”现象 计算公式:商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适用税率-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电费抵扣税额 工业企业理论少缴税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95%)×适用税率-申报应纳税额-运费抵扣-固定资产抵扣-|(期初留抵-期末留抵)|-电费抵扣税额 账务分析:对每户企业理论少缴税款的计算解决了用行业平均税负进行监控导致的疑点不准确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例如某企业毛利率是20%,税负应达到3.4%(20%×17%)左右,而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税负监控值为1.8%,但该企业通过各种作弊手段使自己的税负始终在2.1%左右,虽然该企业实际税负较低,但税务机关始终监控不到,实际上该企业的偷税率仍在38.24%((3.4-2.1)÷3.4×100%)。对这类企业,通过理论少缴税额的计算就使其暴露在税务监管之下。 四十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疑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销售、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 四十五、商业销售超过500万,工业销售超过100万,但不实现增值税 指标指向:设立该指标的目的是为了监控有关系企业、有恶意税收筹划企业及虚抵虚开企业常年不实现税款的现象。 账务分析: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 1、开业初期进货量大,所以在留抵未抵完之前没实现税款。 2、国家控制价格的公用事业企业的产品,如水、电、等长年低于进价销售导致不实现税款。 3、各种地区代理商、总经销等企业,低于进价销售主要是为了返利,区域总代理和生产厂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长期不实现税款也是不正常的。 4、长期或大笔出现低于进价销售形成价格倒挂,导致一个时期内不实现增值税。 5、通过库存、往来等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导致不实现增值税。 6、一些关系户存在明显的税收问题,但常年管理缺位,导致不实现税款。因此无论什么情况,全年不实现税款都存在着较大的隐患,难以摆脱关系户和恶意税收筹划及虚抵虚开的阴影, 四十六、增值税超低税负企业,工业和商业零售低于0.6%,商业批发低于0.07% 账务分析:我们对工业、商业零售、商业批发三大类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得出,95%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在7%以上,95%的商业批发企业毛利率在0.8%以上。因此,正常经营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增值税负应在1.19%以上(毛利率7%×税率17%),商业批发企业增值税负应在0.136%以上(毛利率0.8%×税率17%)。 为了增加准确性,我们把测算的低税负减半,低于减半税负的企业我们将其列为超低税负企业,当然对非正常经营和亏损企业则另当别论。 四十七、所得税超低贡献率企业,工业和商业零售低于0.5%,商业批发低于0.06% 账务分析:我们对工业、商业零售、商业批发三大类上市公司的公开财务数据进行统计得出,95%的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毛利率在7%以上,商业批发最低毛利率为0.8%;企业费用率占毛利率的比例一般为30%-40%之间,我们按高费用率40%计算,毛利中最低应有60%是纯利,即工业的纯利率为4.2%(7%×60%),商业的纯利率0.48%(0.8%×60%),那么,工业和商业零售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1.05%(4.2%×25%),商业批发企业的所得税贡献率最低应为0.12%(0.48%×25%),对毛利率数值的采用只是按一般正常情况下大多数企业的取值,个别特例企业不足以影响指标的实用性。 为了增加准确性,我们把测算的低贡献率减半,低于减半贡献率的企业我们将其列为超低贡献率企业,当然对非正常经营和亏损企业则另当别论。 第六类 抵扣异常指标 抵扣异常类指标概述:抵扣项目作为计算增值税的减项,直接影响着增值税的结果,企业为了少缴税款,往往想尽办法多抵进项,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1、从成本方面多抵进项,主要存在于纳税人自持收购票单位和接受虚开单位,如农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等。 2、费用方面多抵进项,主要是多抵成品油、运费、委托加工费以及好找进项发票的其他杂费等。该部分共监控9项指标。 四十八、理论多抵进项税金 计算公式:理论多抵进项税额=申报税额-(当期购进货物进项税额+运费进项税额+电费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2万 账务分析:企业可抵扣的合理进项税额主要包括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运费税额、电费税额、固定资产税额之和,如果企业申报的进项税额大于四项进项税额之和,我们就认为企业可能有多抵了不合理进项税。考虑到企业可能存在其他小的抵扣项目,我们将申报进项税额大于四项税额2万元的作为疑点。 四十九、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 1、计算公式:指标值=(本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控制额-1)*100;进项税额控制额=(本期期末存货金额-本期期初存货金额+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外购货物税率+本期运费进项税额合计。 2、账务分析:纳税人申报进项税额与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比较,若申报进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控制额,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应重点核查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是否抵扣;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否存在取得虚开的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问题。 3、预警值:10%为检查疑点:评估时检查纳税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科目变化,判断是否存在将外购的不符合抵扣标准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申报抵扣,结合“营业外支出”、“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的变化,判断是否将存货损失转出进项税额;结合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分析运费、银行存款等笫三方信息,判读是否虚假抵扣进项税额问题。实地检查原材料等存货的收发记录,确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存货是否作进项税转出;检查是否存在将外购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无偿赠送等而未转出进项税额问题;检查农产品发票的开具、出售人资料、款项支付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虚开问题。 五十、农产品抵扣异常 (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98%,其他企业农产品抵扣超过总进项的10%) 账务分析: 1、对持有和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和粮食购销企业,主要包括棉花、花生、粮食、油菜籽食品加工、酿酒、畜禽屠宰等,如果农产品抵扣税额超过总进项税额的98%可能存在企业利用收购票虚抵进项的可能。 2、对使用农产品作为原辅材料或添加剂的工业企业,农产品抵扣比例超过全部进项税额的10%的要进行详细检查,有无使用收购票虚抵的现象。 五十一、运费抵扣额超过销售收入的2% 账务分析:各种商品的吨公里运费都有比较固定的价格,网上可以随时查出,虽然有一定的波动,但不会太大,对运费抵扣额占到销售收入2%以上的企业,其运费金额一般超过了正常范围,应予以检查。 五十二、农产品抵扣税额增长比例高于销售收入增长比例。 账务分析:对自己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从外部获取农产品普通发票进项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农产品抵扣税额增长比例高于销售收入增长比例,无论是正向还是反向不同步,都要查明农产品抵扣税额增长高于销售收入增长的真正原因,要结合实际分析其购销存数量的真实性,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利用收购发票多抵进项和向外虚开的现象。 五十三、成品油抵扣超过总进项税额的10% 账务分析:成品油作为一种运输燃料,除专业运输企业以外,其他企业耗用一般较小,如果其抵扣税额超过总进项税额10%以上,其抵扣成品油的总金额就较为异常,应予以检查。 五十四、商贸企业进销税率不一致 账务分析:商贸企业进销税率不一致,即购进13%税率货物占全部进项的比例超过50%以上,销售17%税率货物占全部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0%以上。 如果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中13%税率的占到50%以上,说明购进货物以低税率货物为主,但该企业销售时17%税率的货物占到50%以上,这说明该企业销售货物以高税率货物为主,这样企业购销品种上就存在明显的不匹配现象,据此判断企业可能存在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取得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通过委托加工业务(或虚拟委托加工)来销售17%税率的货物,以达到虚抵进项少缴税款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 五十五、有在建工程又有留抵税金 账务分析:有在建工程的企业,其工程材料往往与生产经营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一个帐内核算、在同一仓库存放,很容易混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在建工程领用材料的进项税进行了抵扣。 2、在建工程领用材料摊入生产成本。 3、基建发生的工资、运费、利息等在生产经营费用中列支等现象。四是将部分土建以购进固定资产的名义进行抵扣。因此,凡有在建工程的单位均应对其详细检查。 五十六、固定资产大额抵扣,导致当期不实现增值税 账务分析:按照政策规定,企业购进的生产设备及运输设备等是可以抵扣的,但土建部分是以及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不能抵扣的,因此有大额固定资产抵扣的企业要详细检查。 五十七、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超过总进项的40% 账务分析: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没有与金税系统联网,且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防伪也没有专用发票严密,有些企业就利用进口专用缴款书虚抵进项,因此对企业用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税额超过总进项税额40%的企业应引起重视,说明该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消耗的原料从国外进口占比较大,应引起重视。 第七类 其他异常 其他异常类指标概述:我们将前面六项指标不能包含的指标归类为其他异常指标,该类指标目前共监控两个指标其中重点指标3个。 五十八、一般纳税人增票异常 账务分析:按正常规律,一般纳税人经营情况大部分时间是正常说的,出现销售波动时要求增票也是合理的,但企业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增票且增票总数超过240份(平均每次超过80份),我们就认为企业经营波动太大,不符合经营常理,应对企业进行检查,防止虚开后突然注销以及走逃。 五十九、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账务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工业30%商业120%(含)以上检查重点:一般会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查看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 六十、客户离散度异常 指标指向:设立该指标的目的是为了监控企业虚假交易和虚开情况。
账务分析:因为每个企业的实力都是是有限的,过散过多的客户往往意味着企业销售能力范围较大,但实际上一个企业受地域成本限制,其较远的交易很多情况下是不现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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