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2022-06-07 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一)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2022年第14号公告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第六条规定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时,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四、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第三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第1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和本公告有关要求,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狠抓落实,持续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同时,严密防范退税风险,严厉打击骗税行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7日 留抵退税挂上第四档,哪些地方值得关注? 2022年6月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发布,“留抵退税”再次刷爆财税人的朋友圈。 2022年,留抵退税在财税圈是红得发紫,如果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看作挂一档;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看作挂二档;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看作挂三档;那最新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就是挂上四档了,这个速度已经很快了,稍不留神,学习的脚步就追不上政策的发布了。 我们今天一起学习下21号公告有哪些要点: 一、留抵退税行业扩围 先看下图,标注为粉色、黄色、绿色的行业,均是可以办理留抵退税的行业。可以看出它们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半江山。 标注为粉色和黄色的行业,是原先2022年14号公告中提到的制造业等六大行业。 其中标注粉色的四大门类,意思是此门类下属的行业全部享受退税,分别是“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其中标注黄色的两大门类,即I和N这两个门类中,只有部分行业可以享受退税。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门类:包括三个行业,分别是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享受退税的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包括四个行业,分别是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土地管理业。其中享受退税的是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标准为绿色的行业,是新发布的2022年21号公告新增的七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 二、纳税人的行业确定 纳税人的行业,以14号公告和21号公告提到的13个行业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举例说明一下,甲公司2022年4月1日成立,到2022年7月1日成立满3个月,这三个月中甲公司共取得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其中批发零售100万元,住宿餐饮100万元,娱乐业60万元,租赁业240万元。 分经营项目看,租赁业销售额最多,属于甲公司的主业,但租赁业并不属于可以退税的行业。不过按行业退税,并不是根据主业来判断是否属于退税行业的,按照21号公告的计算方法,甲公司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娱乐业=260万元,超过了销售额500万元的50%,所以甲公司是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三、在企业划型时,行业归属确定 除了上述可以退税的13个行业,还有小微企业退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确定的标准,如果划型属于小型微型的起因,也是可以办理退税的。 但小型微型企业,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划型标准,对于一个多业经营的公司来说,以哪个行业的标准进行划型呢? 21号公告明确给出了答案:纳税人的行业归属,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关于以主要经济活动确定行业归属的原则,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比如乙公司从业人数20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收入200万元,零售50万元,租赁100万元,餐饮150万元。物业管理收入是最多的,所以在进行大中小微企业划型时,应当以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进行判定。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作者:梁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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