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房产税时如何确定房产原值? 问 题: 缴纳房产税时如何确定房产原值? 回 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修改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第十五条关于房产原值的规定。根据新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税屋提示——关注后续:财税[2010]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土地必需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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