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聘人才支付的安家费账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11
摘要:  问:我公司招聘研究生给与的安家费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按照您的描述,这笔安家费应该属于按照本单位的人才引进政策支付的人才引进安家费,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期末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问:我公司招聘研究生给与的安家费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按照您的描述,这笔安家费应该属于按照本单位的人才引进政策支付的人才引进安家费,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支付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期末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人才引进安家费免税规定散见于地方税收法规中,税法无明确规定。广州市《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64号)规定,对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而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不超过5万元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的,其超出部分可按签约期限平均分摊计算。
  其他省市也规定有安家费的免税标准,但数额不统一。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