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向个人赠送礼品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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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9-29
摘要: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向个人赠送礼品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var g_nNewsID=671128; var g_nNodeID=2557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向其他单位个人赠送礼品应按照 其他所得...
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向个人赠送礼品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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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向其他单位个人赠送礼品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向个人支付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经济利益每人每次不超过800元的,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汇总申报,每人每次超过800元的,必须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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