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14-11-25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如下文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20号          2014-11-2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如下文件:

  一、全文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2013年第2号公告)

  (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所得税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3号)

  二、部分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建筑业纳税人有关涉税事项的公告》(2013年第5号)

  废止失效条款:第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其他条款继续保留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1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