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一般人的眼里,管理与服务是一对矛盾,是不可调和。难道真的是这样吗?我的观点是它们不是矛盾体,而是不同范畴的事,是不同税务事项的交叉实践应用。 一、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的定位问题 税源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大的方面:对纳税人税源状况的掌握和对纳税人个体的基本信息的了解。讲究的是对税源风险的管理,主要涵盖是否存在税源游离在监控之内和适用税种或者税率是否符合税法。税源管理不是对纳税人个体的税收风险的分析评估管理,其根本目的是掌握税源状况。 纳税服务的定位应该是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接受纳税人咨询的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人遵从能力和遵从度,以及让纳税人享受纳税以后带来的快捷、便利的公共服务。 因此,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的定位是不一样的,各自承担着各自的事项。 二、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的联系问题 管理与服务是相互交叉的独立事项,它们有重叠的部分,也有互不想干的部分,但更多的表现为交叉存在。如果把两者定位错误,必然导致两头都不讨好。最终,管理没有做好,服务没有到位。 管理没有到位,就是渎职;服务没有到位,就是懒职。 在实务中,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清晰的界限,往往是混杂的,需要根据当场发生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管理在很多时候需要夹带服务(如:税法宣传、现场指导等);服务需要配合管理(如:接受备案时的一些事项的了解和反馈等)。两者之间往往不是区分得一清二白的事。在提倡规范进户执法的大背景下,更是要求讲究一次办事、多项解决。 三、纳税服务不是一种表演 必须要纠正一个观点:服务就是笑脸相迎!服务的内涵就是在业务范围之内理直气壮的做好工作,不推诿,但更不能越权。服务的底线就是不能为了获得好感而“帮助”出违法违规主意,只要合理合法地提供办事便利和咨询解答。 有许多人(特别是办税服务人员)总是抱怨现在提倡纳税服务,是管理的矮化,总以为过去没有服务的要求有多好。其实这是一种偏见,纳税服务从来就没有缺位过,在没有纳税服务科、没有办税大厅的时候难道没有纳税服务?其实,原来的税务机关的汇算清缴就是最大的纳税服务。 总之,我们不要一谈管理就盯着纳税人,一谈服务就放任自流。管理不是高人一等,服务不是委曲求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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