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期纳税申报比对常见问题集(福建国税2018年5月)

来源:福建国家税务局 作者:福建国家税务局 人气: 时间:2018-04-28
摘要:问题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从5月申报期开始,也即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问题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都比对什么内容?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要比对三项内容: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 表表比对,是

  问题一、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规则从5月申报期开始,也即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问题二、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都比对什么内容?

  答:增值税纳税申报主要比对三项内容:表表比对、票表比对和表税比对。

  表表比对,是指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比对。票表比对,是指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项抵扣凭证信息、优惠备案等信息的比对。表税比对,是指对当期申报的应纳税款与当期的实际入库税款进行比对。

  问题三、现在的申报比对和原来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一是比对内容更为全面。通过新增比对规则和将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申报比对范围,将实现对全部纳税人和相关税收凭证申报比对的全覆盖,同时实现了参与应纳税额计算栏次的申报比对全覆盖。

  二是比对规则更为合理。通过“白名单”制度,将存在特殊情形且纳税遵从度高的纳税人列入“白名单”管理,提高纳税人的比对通过率。

  三是操作流程更为优化。进一步简化增值税申报比对操作环节和流程,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四是比对提示更为详细。申报比对不符的,系统将提示比对不符项目信息。您可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能够防范错误填报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问题四、在办理纳税申报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您在办理2018年5月征期申报时,请先确保已将税控设备开票数据上传抄报,再进行申报,若未抄报税则不能提交申报数据。

  问题五、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

  答:目前,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和客户端)、办税服务大厅均可正常受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为了避免排队等待,建议您优先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问题六、怎样才能知道申报比对是否通过?

  答:由于系统新增了部分逻辑校验关系,请在申报时如实填写。纳税人提交申报数据,税收征管系统或电子税务局均会有比对是否通过的信息提示。如比对不通过,系统会提示具体比对不符信息。

  问题七、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系统提示比对不符应如何处理?

  答:比对不符的纳税人根据系统反馈的提示信息,排查比对不符的项目和原因,及时调整申报表数据可再次提交。

  问题八、系统提示比对不符是否不能通过增值税申报?

  答:比对不符项目全部属于提示监控的(包括备案手续不完备的)系统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可成功申报;比对不符项目至少有一项属于强制监控的,若经反复确认系统仍有异常提示,您可选择确认提交,电子税务局将自动保存您已录入的申报资料。请您及时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数据校验和审核手续,避免造成税款、滞纳金及罚款问题。

  问题九、在办税服务大厅是否需要重新录入报表?

  答:办税服务大厅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管理平台”导出纳税人暂存的申报表信息,不必重复手工录入。

  问题十、办税服务大厅是否可以更正电子税务局提交的报表?

  答: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大厅可以重新将原有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并保存。如比对通过,即可清卡解锁。

  问题十一、税务机关异常处理岗将如何处理?

  答: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属于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可以解除异常的,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税收征管系统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将推送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税收征管系统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经税源管理部门核实需要立案查处的,将推送稽查部门处理,当稽查部门在系统中签署“同意解锁”意见后,税收征管系统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提供解锁标志。

  问题十二、申报比对不符的,多长时间能够处理完毕?

  答:按照现有工作流程,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将移交税源管理部门或稽查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税源管理部门完成时间为2天,稽查部门完成时限按照稽查案件处理规定执行。

  为便利纳税人办税,5月征期,主管税务机关会建立申报比对异常处理小组,前移进驻办税服务大厅,按授权执行快速处理程序。

  问题十三、申报比对不符未成功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答:申报比对不符,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处理解除异常,您将无法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将不能购买发票和开具发票,并有可能造成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等问题。

  问题十四、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时都要按照规则进行比对吗?

  答:原则上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需要进行申报比对,但考虑到营改增后的一些特殊业务无法按照现有比对规则进行比对申报,此类纳税人可申请纳入“白名单”管理。国税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所适用的申报比对规则,提高此类纳税人的比对通过率。

  问题十五、怎样才能纳入“白名单”管理?以及何时纳入“白名单”?

  答:为不影响应纳入白名单管理的纳税人申报,主管税务机关会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维护。我省规定录入工作应在4月底前完成。

  问题十六、“三证合一”纳税人,取得前期以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能否通过申报比对?

  答:对于办理三证合一的纳税人,系统可以提供旧税号关联。新旧税号关联后,销项和进项比对同时对新旧税号的销项、进项合计数进行比对。

  问题十七、对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纳税人应该做哪些工作?

  答:一是熟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相关附表:二是在4月底前,按照电子税务局和网络申报服务单位的信息提示,完成自身网报系统的升级。

  问题十八、纳税人申报比对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有哪些咨询渠道?

  答:纳税人可通过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或致电福建国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进行提问,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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