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2021-8-5 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于2021年8月对本省的省重点稽查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了6户企业(集团)确定为2021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告: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磷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宏立城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将对上述企业(集团)(含其所属全部层级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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