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营商联发[2024]3号 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04-17
摘要:优化新设立民营企业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加快审核进度,助力企业“增信减负”。全面推广纳税信用评价动态一对一提醒服务举措,多渠道推送“事前引导、事中提醒、事后修复”信息,帮助民营企业防范纳税信用风险,发挥纳税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

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鹤营商联发〔2024〕3号                 2024-04-17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税收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动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打造省内一流营商环境,市税收工作专班锚定南京市税务局创新做法,研究制定了符合鹤岗实际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决定将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7日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市税务局聚焦强化税费政策支持、提升优质办税服务、积极维护企业权益、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四个方面,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税费政策支持

  1.集成发布政策。系统梳理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集成编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文件汇编等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对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面对面宣传解读。在鹤岗税务微信公众号设立“税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专栏,帮助民营经济主体便利掌握、精准适用税费优惠政策。

  2.加速政策享受。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宣传,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发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等政策,加大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的落实力度。完善追溯享受的服务措施,对需要退税的,充分尊重纳税人缴费人意愿,通过专期专项等方式及时办理。

  3.扶持转型发展。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由专人对接、专项协调、专题辅导,快速响应解决企业个性化问题,推动企业加速成长。

  4.支持外贸出口。加大外贸企业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将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出口退税辅导团队,上门为企业解答出口退税相关政策,并指导企业在系统中进行实际操作,发放“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让纳税人在实操中熟悉了解申报流程,及时解决出口企业申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出口退税企业能够顺利及时进行申报,为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打下坚实基础。

  5.服务跨境发展。为“走出去”企业发放《中国居民赴俄罗斯投资税收指南》,帮助企业了解境外被投资国家税收制度和管理规定,从而有效规避境外投资涉税风险。帮助企业用好双边税收协定,在遇到税收争议时运用相互协商程序解决争议,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提升优质办税服务

  6.推出“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围绕企业初创、成长、成熟、衰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开展针对性服务。对初创企业实施涉税事项“一日办结”、创业辅导“一路同行”;成长阶段专家“全程跟踪”、线上线下辅导“全面覆盖”;持续服务成熟企业,为企业稳步发展助力税惠“添能加油”;畅通重整、退出渠道,帮助企业注销“即办即走”、涉税重组“少走弯路”,进一步拓展精细服务维度,增强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发展决心。

  7.提供便捷办税。深入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推行“最急的事找带班领导,最堵的事找专窗,最难的事找局长”服务,推出“问需式”引导、“电话帮办”服务、“订单式”服务,及时处理现场纳税人缴费人难点诉求。严格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少证明材料报送。优化中小企业跨省迁移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办理迁出手续时迁移信息同步推送至迁入地税务机关。

  8.打造智慧税务。强化“数智”建设,使用“数智坐席”处理高频税费服务事项。推广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便利民营企业自动归集、高效使用发票数据。推行申报、审核、退库“无纸化”,免填报表,实现即报即审、全速办退。

  9.推出“订单式”个性化服务。根据纳税人提出的具体需求,各级税务机关主动匹配相应办税资源,组建服务团队,采取“五式”服务(个性定制式、专家体检式、成长辅助式、税法援助式、风险识别式服务),更好地满足鹤岗市区域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多元化需求。

  10.改进诉求响应。强化12366热线“工单”回复机制建设,建立12366热线咨询问题解决回访跟踪协办机制,跟踪督促民营企业咨询求助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普法、答疑、调解、维权等工作。

  11.推行政策找人。推进征纳互动平台推送,通过电话、短信、征纳互动等渠道,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根据经营主体自身属性和行为偏好,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系统操作、提示提醒、风险告知等内容。以服务“政策找人”为导向,做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核算以及红利账单评估确认工作,及时修正错误数据,打造税费优惠政策“铁账单、硬账本”,实现税费优惠政策数据“及时获取、灵活加工、统一口径”,助力提高政策精准推送质效。

  三、积极维护企业权益

  12.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积极探索“柔性执法”。落实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和权益性审核制度,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审核力度,切实维护民营经济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13.争议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公职律师调解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为平台,建立多层次争议化解组织网络,组建专门团队积极协调和处理民营企业涉税问题和矛盾,力促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14.优化信用管理。优化新设立民营企业纳税信用复评机制,加快审核进度,助力企业“增信减负”。全面推广纳税信用评价动态一对一提醒服务举措,多渠道推送“事前引导、事中提醒、事后修复”信息,帮助民营企业防范纳税信用风险,发挥纳税信用的正向激励作用。

  15.探索行政合规。积极落实《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加强企业合规建设,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加强部门联合监管,约束企业合规经营。积极配合省局探索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放查询。规范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涉税事宜,督促其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等,对原有债权债务进行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6.完善破产重整。与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公安局等六部门成立破产专班,为破产管理人增设办理查询债务人欠税和处罚的查询窗口。

  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17.服务重大项目。关注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项目,开展事前宣传辅导服务、事中办税指导服务、事后持续长效服务、全程跟踪落实服务,通过政策加持、服务加速、数据加力,全程护航民营企业重大项目早启动、稳落地、早建成、快见效。

  18.税银深度合作。针对民营企业“融资难”,鼓励银行机构推出“银税互动”贷款产品,通过“纳税人主动授权、税务推送信息、银行审批授信”三方互动的数据直连模式,助力小微民营企业获得资金活水,打造“税银合作”旗舰店。

  19.数据助企发展。在保障数据安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托“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为民营企业在原材料购进和匹配市场供需等方面牵线搭桥,助力打通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通道。梳理、分析、审核民营企业涉税信息,视情况出具“税收体检报告”,提醒关注税收隐患,帮助企业提前化解税收风险。

  20.强化以税咨政。从行业、注册类型等维度抽取重点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关注企业税负变化、经营情况等,发现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形成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发挥统计核算职能作用,及时进行数据源头修正,提高核算数据质量;根据职责按需提供税收整体、分级次、分税种、分行业、分区域、分经济类型(民营经济)、分税目等情况,提升数据整合和决策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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