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在2014年布里斯班G20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就税收问题提出的“三点主张”,得到了G20领导人、各国税务官员、专家学者的一致响应。利用不同国家税制差异,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地和低税负国家实现避税,这样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是全球最热门的税收议题之一。为修改原有国际税收规则,遏止国际逃避税,G20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开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 作为G20创始成员国和2016年G20领导人峰会承办国,我国税务部门积极参与G20更多的国际税制改革。2015年2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成立G20税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做好G20税改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确定打击国际逃避税、自动情报交换共37项具体任务,有效促进G20税改工作落实和成果转化。目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等25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中,“中国方案”的影响力在持续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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