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编者按:本文由正坤财税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近,小坤朋友圈里有税务部门的朋友发了一条这样的消息: 今天 奋战几个月,成功追缴108名境外人员个人所得税3608万元! 税务搬运工:嗯,这是广东省最大一笔通过对外专项情报交换补征的税款。 小坤:用了什么高科技吗? 税务搬运工:CRS 2017年5月19日,正式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管理办法》的实施公告,中国版CRS正式落地,中国在全球反避税的大幕豁然拉开。 2018年,全球税务风暴CRS已进入实战阶段。 根据我国“CRS标准”实施时间表,金融机构已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尽职调查。 并将在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首次报送信息。 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充分利用税收协定和税收安排中有关情报交换的条款,与境外税务机关开展情报交换,解决征纳双方涉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压缩纳税人跨境不良税收筹划的空间。 这就是CRS的威力!信息交换,就必然要涉及到更多的税务信息申报! 按照这个速度,四个月之后,未采取规避措施的高净值人士,资产隐私将受到严重威胁。 威力无比! 面对CRS,高净值人士们该如何应对呢? 如何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1、不要小看了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十分重要。缺少了这一环节,任何跨境资产配置的任何搭建方式和结构调整都是徒劳。 事实上,在全球积极参与金融涉税信息交换的过程中,任何金融工具,都不能完全避税。但是我们可以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来规避风险保护财富。 资料图片 从美国“反肥猫法案”中税务筹划操作经验,可能提供一些参考。 根据自资产配置情况做基础的税法分析,了解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或赠与税)和海外金融资产申报三类税务情形下的各种税务规则,规避法律风险。 比如以中国香港金融产品投资来讲,按照香港2007年之后的修改税例,香港取消了利息税、红利税和遗产税。以上只对香港税务居民适用。 非香港税务居民的内地税人群而言,这是不现实的。如果涉及这几项税收的信息一旦交换给中国,就必须分析其可能潜在的风险。比如这个产品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购买产品的外汇资金出境渠道是否合规;产品收益所得是否在国内及时合规申报并交纳税款。 2、在合理的税务筹划前提下,尽量少交税。 记住,前提是合理税务筹划。 比如降低计税基础,海外遗产税筹划的最好办法是降低遗产金额。遗产少了,遗产税自然就少了,隔离部分资产的方法是选择信托架构或人寿保险。 比如递延交税时间,货币通货膨胀和国家政策瞬息万变,延缓交税时间也许能帮助我们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税收。 比如,选择合理税种和税务区域,用低税种替代高税种,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配置资产。 3、移民中介或金融公司鼓吹的捐款护照方式,是否可行? 强调,这不是一个聪明的方法!!! 根据中国税务居民定义:属人+属地原则,因此某些非专业机构提供的关于独立申请某国税号的方式,可以肯定确定完全不能真正解决CRS问题! 相反,处理不当,是另找麻烦! 重点:CRS是签署国之间对本国非居民的金融账户进行信息交换,以打击跨境逃税。 俗话说:野蛮者抗税,愚昧者偷税,狡猾者骗税,精明者避税。 小坤说:说了那么多,主要是要提醒大家,财富规划的重点在于:确立税务居民身份、理清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诊断分析风险,再借助合理的工具做合理的税务筹划,进而优化全球资产配置,不要盲目跟风进行“避税”导致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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