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为安置“三车”人员而转办、新办福利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国税流[1999]166号 1999-10-18 税屋提示——
1.依据沪国税法[2009]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9年8月26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沪财法[2007]4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7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配合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工作,推进整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现对为在“三年”整治中安置残疾车主而转办、新办福利企业予以税收优惠政策的若干问题明确如下: 一、可享受税收优惠的转办,新办福利企业(以下简称“转办福利企业”),仅限于在本次加强机动三轮车管理工作中,为安置残疾车主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多种经济成分共同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转办、新办的福利企业。但不包括上述企业中的上市股份制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企业,以及采取个人承包经营方式的企业转办、新办的民政福利企业。 二、转办福利企业应以安置残疾车主为主,企业残疾职工人数中安置残疾车主人数原则上应达到80%,最低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对转办福利企业残疾人安置的时间的确定,以企业吸纳安置并发放该人员工资的当月为准。如对新安置的残疾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期间这部分人在计算上岗率时,可视作上岗,但视作上岗的计算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 四、除本通知特定规定内容外,转办福利企业享受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及管理仍应按统一的税法规定执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指现行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免税政策、增值税即征即返政策和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 五、企业转办为民政福利企业后财务处理仍按转办的前的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六、转办福利企业名单由市局下发给主管税务分局,各主管税务分局对列入名单的转办福利企业,应按本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核,经主管税务分局批准,从符合规定税收优惠条件的当月起享受有关的优惠政策。 七、本通知第一、二、三条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为安置“三车”人员而转办、新办的福利企业。其他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三车”整治转办、新办福利企业名单(第一批) “三车”整治转办、新办福利企业名单(第一批) 1、上海申立玻璃仪器有限公司3146002 2、上海海昌医用塑料厂3146003 3、上海老凤祥型材礼品配套有限公司3146007 4、上海东升化工有限公司3146010 5、上海特种涂料厂3146011 6、上海上牙牙膏销售有限公司3146013 7、上海浦江胶管厂3146014 8、上海上度电表配件厂3146001 9、上海广飞模塑成型厂3146004 10、上海双虎捻线厂3146008 11、上海快乐吸尘器厂3146006 12、上海声达工贸有限公司3146005 13、上海益强包装材料厂3146009 14、上海新星缝纫机设备厂3146012 15、上海冠生园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食品厂3146016 16、上海新良家具合作公司3146017 17、上海海鸥照相器材总成厂3146018 18、上海欣业食品有限公司3146019 19、上海乐凯实业公司3146020 20、上海申联橡胶制品材料厂3146021 21、上海紫利综合利用加工厂3146022 22、上海善欣儿童用品配件有限公司3146023 23、上海上化塑料粒料有限公司3146024 24、上海久益实业公司3146025 25、上海钢研特种元器件厂3146026 26、上海第三钢铁厂工业公司3146027 27、上海五钢服务开发公司3146028 28、上海安抚轴承有限公司3146029 29、上海醒猩铜材厂3146030 30、上海飞鹿模具厂3146032 31、上海期易普电器公司3146033 32、上海永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3146034 33、上海宏丰制管厂3146036 34、杨浦区群益纸品加工服务部3146039 35、上海祁南胶粘材料厂3146040 36、上海起帆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113278 37、上海宝山热喷涂厂3113279 38、上海双鹰包制品有限公司3147001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