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字[2000]44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0-02-17
摘要:你局《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请示》(内地税发[2000]10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改进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的意见,即将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由以往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入库税额改变为纳税人实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执行日期为2000年1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批复

内政字[2000]44号             2000-02-17

自治区地税局:

  你局《关于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请示》(内地税发[2000]10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改进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的意见,即将城建税的计税依据由以往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入库税额改变为纳税人实现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税额,执行日期为2000年1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0年02月1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