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国税发[2006]13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01-13
摘要:为全面提高全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岗位职责(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国税发[2006]13号             2006-1-13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1: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06年1月13日

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全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岗位职责(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第一章 考核原则

  第一条 公正性原则。工作质量考核应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状况。

  第二条 公开性原则。对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做到公开、透明。

  第三条 实效性原则。通过考核促进管理规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优化服务、防范骗税”的目的。

  第二章 考核的依据和内容

  第四条 考核依据。依据《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和《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岗位职责(试行)》等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领导重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与系统内、外各相关单位协调顺畅。

  2、岗位职责:岗位职责落实,分工明确,各岗位衔接紧密,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岗位人员适应工作需要。

  3、政策管理:政策宣传、辅导、执行准确;请示和答复政策及时规范明确;培训辅导有记录;经常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上报省局审批事项程序规范、资料完备。

  4、计划管理:及时准确测算、编制、上报年度出口退税计划;按计划办理退税和免抵调库;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计划执行分析准确、深刻;出口货物退(免)税台帐完整、齐全。

  5、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相关电子信息的接收、录入、上传、清分和维护,传递电子信息差错率低于规定标准;所有涉税业务均通过计算机审核系统处理,审核系统配置无误;三大系统数据衔接无差错,系统数据维护完整无差错,网页更新及时;及时做好电子数据的统计分析。

  6、日常管理:按时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按照工作规程,依照权限审核审批退(免)税,做到基础制度健全,基本程序规范,基本政策熟悉,基本情况清楚,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

  7、退(免)税进度。本地区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季度申报率、审核率、退(免)税退(调)库率均达到规定的标准。

  8、优化服务: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核算质量;对纳税人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及时调查和解决纳税人遇到的涉及退税方面的困难。

  9、防范骗税:建立出口退税预警制度,有效监控纳税人的出口经营状况,审核疑点处理及时准确,重大事项上报及时,涉嫌骗税案件及时移送。

  10、档案管理:文书、档案资料保管齐全、分类装订整齐、按时归档。

  第六条 量化考核的几个指标。

  1、电子信息传递差错率=错误电子信息条数÷已传递电子信息条数(考核标准为低于3%)

  错误电子信息条数包括漏传信息条数、已上传错误信息条数。

  2、申报率=申报退税出口额÷003电子数据退税出口额(考核标准为80%)

  3、审核率=审核通过应退免税额÷申报受理退免税额(考核标准为90%)

  4、退(免)税退(调)库率=国库已办理退(调)库税额÷已审核通过应退(免)税额(考核标准为100%)

  5、年度计划预测准确率=国库已办理退(调)库税额÷本地年初上报的年度出口退税计划(考核标准为95%)

  第七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总分均为100分。

  (一)考核得分由年度、日常、奖惩三部分组成。

  (二)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30%+日常考核得分×70%+奖惩得分

  (三)奖惩得分按所在单位获得的奖励分值计入考核得分。

  1、奖分项目:

  (1)工作有创新,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省局表彰奖2分,受到总局表彰奖3分;

  (2)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发表文章,在省级刊物发表奖0.5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奖1分。

  (3)单位工作人员取得各种荣誉,受到省局表彰奖单位1分,受到总局表彰奖单位2卜分。

  2、扣分项目:

  (1)发生群众举报处理不及时的,举报到省局的扣2分,举报到总局的扣3分;

  (2)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被省局通报批评的扣2分,被总局通报批评的扣3分;

  (3)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省局通报批评的扣2分,被总局通报批评的扣3分。

  第三章 考核对象和组织领导

  第八条 考核对象。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的对象是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的基层国税分局(所、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州国家税务局。

  第九条 组织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办法。

  市州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由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组织考核;

  各县(市、区)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由市州局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组织考核;

  基层分局(所、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由县(市、区)局税政部门组织考核。

  第十条 日常考核每季度开展一次。市州局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根据考核内容向省局上报自评分,省局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按季通报。省局每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对市州局上年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的考核,同时选取1-2个县(市、区)局进行抽查。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结果是综合考核的依据之一。各级国税机关对出口退税工作实施综合考核时,可直接使用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省局对年度质量考核处于前列的市州予以通报表彰。市州、县国税机关应定期对本单位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市州、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表

  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质量考核表

  单位名称:考核日期:年月

考核项目分值考核内容扣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

  1、组织领导10领导重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退税部门与系统内、外各相关单位协调顺畅。领导不重视4分;没有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的扣3分;部门配合不协调的扣3分。

  2、岗位职责10岗位职责落实到位,分工明确,各岗位衔接紧密,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岗位人员适应工作需要。岗责不落实的扣3分;岗位衔接不紧密的扣2分;未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扣3分;人员不适应工作的扣2分。

  3、政策管理10政策宣传、辅导、执行准确到位,请示和答复政策及时,培训辅导有记录,经常开展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上报省局审批事项程序规范、资料完备。对企业政策宣传不及时,每发现1次扣0.5分;执行政策不到位的扣2分;政策请示答复不准确不规范的扣1分;未开展培训学习的扣1分;制定与现行政策相抵触的规定,发现一次扣2分;未认真审核上报省局审批的退(免)税资料,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完备的,每次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4、计划管理10及时准确测算、编制、上报年度出口退税计划;按计划办理退税和免抵调库;报表报送及时、准确,计划执行分析准确、深刻;出口货物退(免)税台帐完整、齐全。计划编制上报不及时的扣2分;计划执行不当的扣2分;无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的扣1分;报表报送不及时或有差错的,扣2分;无出口货物退(免)税台帐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5、信息管理10及时做好相关电子信息的接收、录入、上传、清分和维护,传递电子信息差错率低于规定标准;所有涉税业务均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处理,审核系统配置无误;三大系统数据衔接无差错;系统数据维护完整无差错;网页更新及时。未通过计算机处理涉税业务的扣2分;电子信息传递差错率每高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审核配置错误的扣2分;与三大系统数衔接有差错的扣2分;网页未及时更新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6、日常管理10及时从省局服务器上下载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按照工作规程,依权限审核审批;做到基础制度健全,基本程序规范,基本政策熟悉,基本情况清楚,基础数据准确,基础资料完备。未及时从省局服务器上下载工作任务,每发现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省局布置的工作,每次扣1分;未按照工作规程审核审批的,每次扣2分;基础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基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基本政策不熟悉的,扣1分;基本情况不清楚的,扣1分;基础数据不准确的,扣1分;基础资料不完备的,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7、退(免)税进度10本地区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季度申报率、审核率、退免税退(调)库率均达到规定的标准。“四率”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8、优化服务10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帮助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核算质量;对纳税人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及时调查和解决纳税人遇到的涉及退税方面的困难。对纳税人的申请不作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故意刁难纳税人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对纳税人来信来访不及时处理的,每次每户扣1分;未及时调查和解决纳税人遇到的涉及退税方面的困难的,每次每户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9、防范骗税15建立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制度,有效监控纳税人的出口经营状况,审核疑点处理及时准确,重大事项上报及时,涉嫌骗税案件及时移送。未建立预警机制的扣5分;审核疑点处理不当的扣2分;发生骗税的扣5分;重大事项不上报、涉嫌骗税线索未及时上报的扣3分。

  10、档案管理5文书、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装订整齐、按时归档。文书、档案资料保管不齐全的扣2分;分类装订不整齐的扣1分;不按时归档的扣2分。

  合计100分

  考核人(签字):被考核人(签字):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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