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填写说明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1、 本申请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置; 2、 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 填写要求:(1)申请人是个人的,在第一行“身份证件”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2)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4、 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填写说明: 1、本回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受理人员接受税务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材料时使用; 3、填写要求:(1)申请情况部分由申请人填写,接受情况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2)在“说明”栏注明是否另附申请材料清单,在相应的“□”内划“√”,并注明页数;(3)申请材料“备注”栏填写:“复印件”、“原件”或其他需说明的情况;(4)本回执加盖税务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方为有效; 4、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由税务机关交申请人作为收到申请材料的证明,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填写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税务机关即时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填写说明: 1、本告知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告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人许可申请时当场或五日内制作并送达本告知书;(7)本告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告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填写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决定受理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通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税务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书》填写说明: 1、本告知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经批准延期做出决定,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和延期理由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告知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因”后“ ”:填写延期原因;(7)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天;(8)本告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告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做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本决定书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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