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地税发[2004]212号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试行)》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12-30
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税务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廉洁、透明、便民、高效的税务部门形象。

  《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1)申请人是个人的,在第一行“身份证件”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2)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4、申请表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归档。

  《准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延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做出准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本决定书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不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查后,做出不予延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提出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第二段“ ”:填写不予延续许可的理由;(7)第三段“ ”: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8)本决定书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9)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填写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撤销税务行政许可时使用;

  3、填写说明:(1)“ ”:填写本级税务机关代字,如:“陕西”填写“陕”,“安康”填写“安”;“()”:填写税务所代字;如“涧池税务所”填写“涧池”;(2)“[ ]”:填写年度公元全称;(3)“号”字前“()”:填写该决定书当年的顺序号;(4)台头“ ”:填写申请人名称;(5)“取得的”后的“ ”:填写许可项目名称;(6)“系”后“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填写依法撤销的原因;(7)第三段“ ”:分别填写上一级地方税务机关名称和人民法院名称;(8)本决定书须加盖税务机关印章;(9)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4、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申请人,一份由税务机关归档。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8-9-10-11-12-13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