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要紧紧抓住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优先推出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直接效果的改革举措。 《意见》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放管结合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和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 金融体制改革要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建立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科技体制改革要突出以创新支撑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体制机制。 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土地等体制改革,努力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以开放促进改革,坚持利用外资与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相结合,建立健全对外投资贸易便利化体制,推动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改革,构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 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加大主体功能区制度实施力度,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健全评价考核、行为奖惩、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资源环境领域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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