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个人所得税问题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6-07-26
摘要:提问:  
总公司在福州,分公司在重庆,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员工保险在当地缴纳,工资由总公司统一发放,这样分公司的个税在福州缴纳还是在重庆缴纳? 
回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

提问:  

总公司在福州,分公司在重庆,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员工保险在当地缴纳,工资由总公司统一发放,这样分公司的个税在福州缴纳还是在重庆缴纳? 

回复: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贵公司重庆分公司员工的工资由总公司直接发放,因此应该在总公司所在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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