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工商个字[2017]143号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9-30
摘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学习、宣传、培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抓紧、抓细、抓实。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

皖工商个字[2017]143号                 2017-9-30

各市工商(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又颁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工商个字〔2017〕16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684号令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落实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把学习、宣传、培训《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抓紧、抓细、抓实。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通过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培训,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提高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贯彻执行

  从10月1日起,各地要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第684号令),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684号令和国家工商总局169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工作。

  三、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领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核心思想,认真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管理与发展的关系,厘清监管职责,明确查处权限,加强部门间协调与沟通,推进信息互通互享,构建权责分明、沟通顺畅、齐抓共管、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保障商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