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存款 10 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10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 年度终了时,纳税人填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情况表”,确定计算所占比例、本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实现的所得计入当期的数额。 因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为50.9%>50%,则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可分5年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本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债务重组、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实现的所得计入当期的数额=117÷5=23.4(万元),2005年度应纳所得税额=(220+10+23.4)×33%=83.622(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10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17÷5)23.4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0+117÷5)×33%11.022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5.678 ——其他资本公积 6.7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