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或接受虚开,会计人永远不能触碰的“红线”

来源:兴财工作室 作者:兴财工作室 人气: 时间:2017-10-01
摘要:关于海啸1号,深圳国税没在官网发布公告,不过在中山国税网站上看到了这个。 没错,海啸1号就是深圳最近破获的特大虚开案!! 1020户 深圳企业大量虚开专票 30750户 全国企业接受发票 其中广东省内有 11000户 涉案金额 420亿 税额 72亿 1 虚开企业的特征 深

关于“海啸1号”,深圳国税没在官网发布公告,不过在中山国税网站上看到了这个。

 

 

 

没错,“海啸1号”就是深圳最近破获的特大虚开案!!

 

1020户深圳企业大量虚开专票

30750户全国企业接受发票

其中广东省内有11000户

涉案金额 420亿 

税额 72亿

 

1

 

虚开企业的特征

 

深圳国税通过对这一千多家虚开企业的核查,确定了虚开发票企业的特征:

 

1、均为走逃、失联企业

2、注册地址虚假

3、属商贸型公司

4、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

5、没有实际业务,均为皮包公司

6、均为一般纳税人

7、通过社交软件发布代开发票信息

8、某些时段大量开票、顶额开票

9、其固定资产不足以支撑如此大额的开票量

 

 

推荐阅读:发现虚开行为,税局靠的不仅仅是这些手段!

2

虚开发票的供需

 

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这么猖獗,乃至因为需求市场庞大,主要存在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想要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开不了专票,即使让税局代开专票,也只能开3%的,和一般纳税人17%的专票相去甚远。

 

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不仅能少缴增值税,还能少缴企业所得税,何乐而不为?

 

由于提供不了17%的增值税专票,很多小规模纳税人错过了不少生意。于是,在一般纳税人的进货环节和小规模纳税人销货环节,就产生了大量的专票需求。

 

在较大利润空间的驱使下,开票企业和受票企业就经不住诱惑了…渐渐地,虚开行业随之产生,成了一个有供需的专业市场!

 

推荐阅读:老板们,千万不要再买发票冲费用、抵税款了!

3

虚开发票的查处

 

即便再严密的虚开团伙,也会被查!

 

为什么?

 

这些虚开团伙有内部链条,他们用一个公司虚开给你,再用另一个公司虚开给这个公司,环环相扣,短时间内税局发现不了,等发现的时候,已是大案,牵连受票企业众多。

 

开票方就不用说了,监狱的大门向你敞开;至于受票方,如果恶意取得虚开发票,除了进项税额转出、补缴税金、滞纳金之外,还有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一旦被查实为“偷税”,将被移送公安机关。

4

 

税务、公安、海关、银行联合办案

 

现在,深圳国税已经联合了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联合打击出口骗税和虚开发票等非法行为。

 

与公安联合开发的“警税通情报信息平台”,可以及时发现虚开源头,及时查处。

 

与银行密切配合,那些大额虚开虚构贸易活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将“货款”通过公户转私户的方式多次转账实现回流,银行都盯着你呢,直接把信息同步给公安局和税务局。

5

 

已核实虚开要积极处理

 

如果贵司曾经买过发票,那么《税务检查通知书》很快就到,然后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请一定要积极处理!

 


《税屋》提示——遮挡部分文字为“注明日期”

 

首先是补税处理,进项税额转出,并调整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或由地税分管的企业,要到国税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是查账征收且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的企业,在进项税额转出的同时要调整企业所得税。

 

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办完补税流程即可;如果是失联或有过重大涉税事项的公司,如涉及资金回流等,将被移送稽查。

6

选择供应商要小心

 

因此,要特别提醒各一般纳税人企业,票、货、款的往来渠道要完全一致。

 

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要留心!要选择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供应商,考察其规模、场地,不要贪图便宜,就接受第三方的发票。

 

有些供应商刚开始说不能提供专票,后来有说可以给专票,这种绝对是买了专票给你。一定要及时查看票面信息,核对开票方和供货方是不是一致,核查发票章和对方营业执照上名称是否一致。

 

且交易资金尽量通过对公账户,避免现金交易

 

推荐阅读:「原创」遇到个坑爹的供应商,这个黑锅你不想背也毫无办法!

7

核实登记地址,避免失联

 

此外,还需多提醒一项:若公司发生生产经营地址搬迁、更换代理记账公司或财务人员离职等事宜,请务必及时更改在国税局所留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以避免因管理人员无法联系,实地核查查无下落而造成其他不良后果。

 

 

现在知道为啥最近深圳查企业查得这么严了吧?

 

“海啸1号”来势汹汹,国税联合各部门集中火力要整治皮包公司、虚开虚抵行为,因此各位老板千万不要通过各种手段去虚开发票,也不要注册了公司不经营不报税,否则都会被税局盯上!

 

推荐阅读:虚开!虚开! 虚开!不要再为难会计了!我们认真开票好吗?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