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1]19号 2021-10-19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第三、第四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长城书画院等32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附件: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2021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四批) 1.天津长城书画院 2.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3.天津市进出口商会 4.天津市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5.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商会 6.天津市四川商会 7.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 8.天津市冷冻饮品流通业商会 9.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国防科技大学天津校友会 10.天津市质检服务商会 11.天津市血液与再生医学学会 12.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学会 13.天津市景观协会 14.天津市电力工程协会 15.天津市张伯苓研究会 16.天津市内蒙古呼伦贝尔商会 17.天津递爱之家困难家庭帮扶中心 18.天津市湖北浠水商会 19.天津市榕泽特殊青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20.天津市南开中学教育基金会 21.天津市保密工作协会 22.天津市友爱罕见病关爱服务中心 23.天津市社会救助基金会 24.天津市新华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天津市消防协会 26.天津市海之语自闭症康复中心 27.天津市香港商会 28.天津市辽宁朝阳商会 29.天津市福建南安商会 30.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 31.天津市山西大同商会 32.天津市医疗健康学会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