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击涉税犯罪,有效促进了全省税收征管秩序的明显好转和税收收入的大幅度增长,至2003年底,全省国、地税收入从1999年的569亿元攀升至1657亿元。 4月1日,浙江省公安、国税、地税部门召开2004年度首次工作联席会议,全面部署今年4-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闪电行动”,打击虚假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现象。会议决定成立浙江省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全省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4月2日,杭州市警方在萧山区金水饭店起获国、地税各类发票共计65万多份,假冒某知名企业发票专用章共12枚。民警为了搬运这些假发票,用了5只可装30斤大米的编织袋。4月15日,温州市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也联合执法,对涉税犯罪活动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顿。 在接受记者咨询时,浙江省国税局办公室一位官员介绍,目前该省打击制售假发票现象已收到较好效果,但不法分子利用普通发票偷逃税的情况比较突出,某些行业如餐饮业和货物运输业成为制售假发票的重点。制售假发票犯罪向智能化、专业化和多样化发展,多是团伙跨地作案,制、供、销“一条龙”,多个窝点、分散销售、单线联系,隐蔽性增强。 对于假发票猖獗的现状,国家税务总局高层也有清醒的认识。近日,国税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在国务院新闻办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在国税总局公布的2003年度11起重大涉税案件中,就有4起特大制售假发票案。2004年,国税部门将继续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于制造假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记者观察 “以票控税”的制度缺陷 制售假发票违法,那些铤而走险的人们当然明白,而最终以身试法,皆因高额利润驱使。造假发票肥了造假者,损害了国家税收收入,税务部门强调,这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打击。 那么,如何有效管理发票呢?温州市经侦支队林敏建议加大惩罚力度,提高不法分子造假“成本”。 林敏大队长介绍说,制作成本1元/本的假发票,源头批发价最高可卖到10元/本,而黑市“中间商”转手的价格可高达20-30元/本,每个环节都有丰厚利润产生。而万一被执法人员捉到,只要现场查获的数量不大,一般处以三年左右刑期,而非法所得也很难悉数罚没,故这些犯罪分子往往在出狱后重操旧业。 林敏因此建议,国家应修改相关法令,对制售假发票者课以重典。 浙江省社科院高级研究员谷迎春教授表示,税收是国家经济的命脉。近年来虽然各部门不断加大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但假发票案仍然不断出现,制售假发票的规模越来越大。从根本上来说,暴露出发票管理理念以及法规制度上的一些问题。 另据媒体报道,有专家呼吁“以票控税”制应摒弃。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李平禄局长认为,“‘以票控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只要此种征税模式存在,造假现象就将大量存在”。发票只是记账的一种凭据,以票管税只能管住一部分应税收入,人们的许多应税收入和支出都用不着发票。离开了发票,人们的购销行为照样能够实现。许多发达国家的发票管理都是开放式的,由企业自行印制、自行保管,只是报税务部门备案。而当今社会人们的各项应税收入都离不开货币,因此,管住了货币也就管住了税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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