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税发[1998]11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07-10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省局将于年底前,先在蚌埠、芜湖、安庆、阜阳市国税局试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皖国税发[1998]114号                                     1998-07-10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亳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为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省局将于年底前,先在蚌埠、芜湖、安庆、阜阳市国税局试行。请试行单位从文到之日起,抓紧研究布置,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掌握和解决试行中的实际问题(不另通知)。在上述单位试行的基础上,省局将进一步总结完善,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199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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