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电[2004]26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4-11-08
摘要:省局将开发、完善电子申报软件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票表自动比对的相关程序,在软件升级前,相关的比对工作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完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国税电[2004]26号           2004-11-08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将开发、完善电子申报软件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票表自动比对的相关程序,在软件升级前,相关的比对工作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完成。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0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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