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09]4号 财政部关于就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5-07
摘要: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和体现着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领域大幅度拓展。认真落实《公司法》“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推动各种类型公司接受注册会计师审计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在巩固企业客户的同时,积极促进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非企业单位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在巩固财务报表审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司法会计鉴定、投资决策支持等相关领域,推动内部控制审计和管理咨询成为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特大型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加速向高端型、高附加值业务转变和升级。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全面改进。基本完成特大型、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换,鼓励中小事务所采用普通合伙制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明显改善,指定业务、索取回扣、压价招标、人为设置地区和行业壁垒等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不当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更加公平和优化。

  ——注册会计师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从业人员发展壮大。基本实现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数量各翻一番、分别接近20万人和50万人的目标,推动中青年注册会计师逐步成为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中坚力量。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落实到位,会计师事务所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逐步普及。基本实现特大型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实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和提供其他相关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行业监管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基本完善,切实做到对行业状况的实时动态监控。

  三、重点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四)完善法律法规,优化组织形式。

  积极推动《注册会计师法》的修改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办法,大力推广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是发达国家会计师事务所经过上百年发展摸索形成的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在《注册会计师法》修改颁布前,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特殊普通合伙模拟试点,为平稳过渡积累经验。

  鼓励探索“管理总部——业务分部”的管理模式,集中优化配置会计师事务所资源,打造强有力的后台支持系统,实现在管理总部统一控制下,各业务分部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和信息等方面达到实质性的统一。

  (五)探索多种模式,加快做强做大。

  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继续采取总分所发展模式,通过吸收合并等形式,将有意融入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分所,实行总所对分所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控制;同时,彻底解决总所与分所法律形式虽统一但实质上各自为政的问题。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依照法律程序和公平自愿原则,吸收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分所的,各地财政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鼓励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注册组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负责所属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协调运作和统一管理。在管理公司范围内应实现统一品牌、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资源调度、统一质量控制、统一教育培训、统一信息技术平台,逐步实现实质上的一体化,切实做到资金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条件成熟时,管理公司应当即刻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将所属的各会计师事务所融合为完全统一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为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重视发挥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窗口和平台作用,选择1家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其成员所或分所,为增强境外业务竞争力创造必要条件,实现两地会计行业的双赢和协调发展。

  加盟国际会计公司是做强做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渠道和途径之一,但并非唯一模式。引导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审慎加盟国际会计公司,集中精力将本土会计师事务所打造为国际化品牌。会计师事务所确需加盟国际会计公司作为成员所的,应当维护中国品牌,坚持中国成员所的独立性、主导权和控制力,并在人才培养、技术合作、经验共享、市场开拓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六)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消除行政壁垒,打破行业分割,逐步解决资格林立、执业限制等问题,并在人才引进、税收政策、外事外汇、执业收费等方面争取相关部门给予更大支持。要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九部委《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的若干意见》(商服贸[2007]507号),为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境外上市企业、金融保险企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择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四、积极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

  (七)坚持质量第一,适度扩大规模。

  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市场准入、择优授予许可,确保获得证券期货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经得起资本市场的考验。随着经济社会和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相应数量的具备证券期货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服务,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在此过程中,要根据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逐步扩大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力争以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为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达到或接近100家。

  (八)择优予以扶持,不断发展壮大。

  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为基础,不断开拓新领域,促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与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享受同等待遇。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要深入研究、主动适应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信赖和广大客户认可。鼓励收入规模较大、治理机制科学、发展势头良好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吸收合并或通过组建管理公司等模式,实现强强联合,发展成为特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五、科学引导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九)突出服务特色,重在做精做专。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对象应当定位于中小企事业单位,这一领域的单位众多,需求量大,业务范围广泛,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发挥自身优势,以中小企事业单位为服务基础和重点对象,同时关注代理记账、税务代理、外包业务、IT支持、个人理财、社区事业等咨询服务领域,积极承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账乡管”、“乡财县管”相关会计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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