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会[2009]4号 财政部关于就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9-05-07
摘要: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上衡量和体现着一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

  (十)服从市场选择,实现接续发展。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过不断发展,具备条件和实力的,可以依法申请取得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鼓励确有专长、信誉良好,成长快速、规模趋大的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所,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六、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战略

  (十一)加大人才投入,优化人才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行业人才培养中发挥基础性、主渠道作用。要制定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和各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加大经费投入,分阶段、分步骤抓好组织实施。加盟国际会计公司的中国成员所,要与国际会计公司签署人才培养协议。要积极参与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业务练兵和岗位培训,致力于培养一批专业扎实、技术过硬、知识面广的领军人才。要改革完善人力资源政策,把加快培养中青年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从业人员队伍顺利实现新老交替、平稳过渡。要进一步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分配制度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老同志要扶持中青年骨干,中青年同志要优待退居二线的老同志。要培育尊重人才、保护人才、激励制度向优秀人才倾斜的人才文化,形成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合伙文化留人的良好氛围。

  (十二)搭建良好平台,创新培养机制。

  财政部和各省级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大力抓好行业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名左右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在行业“走出去”过程中能够发挥“领头羊”作用的领军人物,培养1000名左右能够承担国际化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力争把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纳入国家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健全选拔、培养、考核、使用与激励制度,打造行业领军人才培养的优势品牌,发挥领军人才对行业从业人员的辐射、带动和促进作用。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要积极选聘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海内外优秀人才,抓好人才储备,优化队伍结构,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七、不断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和自律约束

  (十三)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过程监管。

  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证券期货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直接监管;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建立完善定期检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交流监管经验;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不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违法执业。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行政许可基本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后续监管,及时跟踪了解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和动态,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要加快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业务报备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惩治通同舞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有进有退制度落到实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各种形式承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出现一所多章分头签发业务报告等行为。

  (十四)健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

  继续巩固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公众监督有机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管体制。依法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行业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能,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会计师事务所负担。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将强化监管与改进服务结合起来,将打击不良风气、违规行为与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结合起来,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始终保持良性快速发展态势。

  八、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和文化建设

  (十五)加强诚信建设,铸造诚信精神。

  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长远发展之基。要继续大力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的职业风尚,深入推进行业法制教育和诚信建设,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诚信档案制度,建立推广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推动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深入人心,不断提升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十六)狠抓内部治理,建设人合文化。

  会计师事务所要确立打造“百年老店”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吸收借鉴国际同行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狠抓内部治理、严格质量控制,加快完善“权责清晰、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和谐发展”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财政部门在考核、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要将其内部治理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培育人合、智合、心合的合伙文化。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和高级管理团队应当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引导和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形成整体团队的向心力,促进会计师事务所长远发展。

  九、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组织领导

  (十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财政部门作为我国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全面把握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势和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筹划、认真实施,确保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财政部应当制定行业加快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行业扶持政策、推进会计审计与内部控制国际趋同等效、培养行业领军人才等关系行业发展全局的重要政策,加强对特大型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培育和直接监管,加快制定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境外业务管理办法、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办法等行业基本管理制度。

  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意见,促进本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技术支持、继续教育、权益维护、会员服务等职能,本着“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会费收取标准,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努力把注册会计师协会建设成为行业之家。

  (十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财政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性质、重要作用、发展状况、感人事迹等的宣传力度,加深全社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理解、支持、尊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利氛围,为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创造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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