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发[2005]58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4-18
摘要:各地要根据当地税源的行业特征,对管理的对象进行分门别类,细化管理的目标,有选择地确定管理的重点、薄弱环节,制订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措施;通过测定当地税源的行业税负水平、建立预警指标等方式指导基层管理员开展工作。

  六、整合现有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尽快实现税收管理员制度信息化。要求各地,一要依托现有的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整合各项信息系统的数据,探索综合应用的方法,提高分析利用能力,推动税收管理员的管户、纳税评估等管理工作水平更上一个层次。二要对有关地市已开发运行的管理员考核软件(管理员户籍管理软件、下户管理软件等)进行评估、鉴定、立项,完善其功能,以实现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有效监督,保证管理员的工作质量。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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