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发[2005]58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4-18
摘要:各地要根据当地税源的行业特征,对管理的对象进行分门别类,细化管理的目标,有选择地确定管理的重点、薄弱环节,制订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措施;通过测定当地税源的行业税负水平、建立预警指标等方式指导基层管理员开展工作。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5]58号        2005-04-18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实际,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水平。各级国税机关及其领导应充分认识到,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要使各级国税机关、全体税务人员深刻理解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内涵,认识到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实现税收征管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必由之路,认识到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是落实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管理本身就是一门需要深入研究的学问,精细化管理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定要扎扎实实地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的管理方案,及时部署实施,才能真正达到提高征管的质量和征管效率的工作目标。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明确,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实现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是今年县区以下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分局的主要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基层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靠近纳税人,熟悉纳税人,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实现纳税评估。基层分局长既是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基层税收管理员的一线指挥员,要勇于承担责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调配与之适应的管理人员,切实有效地将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县、市(区)局职能部门应侧重于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将业务好、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一线以保证基层工作的需要。设区市局以上机关应着重在加强对所属单位落实有关制度的指导和监督,提供各类信息数据、有益的管理经验、成熟的工作范例为基层单位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为基层排忧解难,并着重以设区市局为单位整合相关信息软件、依靠信息化手段规范工作内容、实现自动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明确工作目标,实行分类管理。各地要根据当地税源的行业特征,对管理的对象进行分门别类,细化管理的目标,有选择地确定管理的重点、薄弱环节,制订有效的精细化管理措施;通过测定当地税源的行业税负水平、建立预警指标等方式指导基层管理员开展工作。

  四、强化业务培训。目前较严峻的问题是基层大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素质,与当前深化税收管理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不知财务、不会查账,不懂电脑的税收管理员相当多,更不用说做到“五清一会”。因此,各地应将提高基层管理员,特别是一线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工作提上重要议程。在基层单位定期安排一定的时间开展业务学习会、现场会、交流会、经验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专题业务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要通过开展优秀税收管理员考评等工作,以促进管理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五、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考核机制。各地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从长远来说是要建立起两个有效机制:一是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员管户机制,解决税收管理员“淡化责任”,税务机关 “疏于管理”的问题;二是各级税务机关对基层税务机关,直至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解决基层税收管理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问题。建立税收管理员的管户机制是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的前提和核心,而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则是保证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两者不可偏废。因此,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决不是原有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简单恢复,更不可以一种机制替代整个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全部功能。在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关键的就是要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税收管理员管理机制和税收管理员激励机制,如: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实行绩效考评,等等。以完善管理员下户管理制度,健全税收管理员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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