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企业将汽车自用和进行碰撞实验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基本案情 汽车生产企业将本企业自产汽车用于管理部门使用和移送企业下设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碰撞实验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案例分析 根据税法对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企业将自产汽车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使用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范围,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而用于碰撞试验的,则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范围,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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