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答(广东地税)

来源:广东地税 作者:广东地税 人气: 时间:2014-08-11
摘要:  一、当前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其中一种)企业,年所得在10万元(含10万元...

  七、什么是预缴申报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按月(季)预缴。企业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为预缴申报,适用预缴申报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为汇算清缴,适用年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申报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去预缴申报时已缴的税额,是企业应补或应退税额。

  八、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要办理什么手续?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无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无需提交资料,只需要在预缴申报或汇算清缴时直接填报相关数据及减免税额,即可享受优惠。

  九、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申报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时,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一)预缴申报
  1.查账征收企业
  上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将减免税额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第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累计金额栏次,减免税额计算方法为:
  (1)上年度应纳税所得在10万元以下的,申报时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第9行)小于等于10万元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15% ,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第9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5%。

  (2)上年度应纳税所得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申报时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第9行)小于等于30万元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5%。

  2、定率征收企业
  上年度汇算清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定率征收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将减免税额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B类)》第12行“减:减免所得税额”栏次,减免税额计算方法为:
  (1)上年度应纳税所得10万元以下的,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小于等于1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小于等于1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2)上年度应纳税所得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小于等于3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第9行)小于等于30万元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二)汇算清缴
  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企业应按规定填写《税收优惠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其中查账征收企业为附表五、核定征收企业为附表一)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取整数)、46行“资产总额”(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两位)、47行“所属行业”(填列“工业企业”或“其他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将减免税额填在《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4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免税额计算方法:1、应纳税所得在10万元(含)以下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15%。2、应纳税所得在10万元至30万元(含)的,减免税额=应纳税所得*5%

  十、定率征收企业2014年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优惠?
  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所得税优惠。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按政策规定2013年度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在2014年度预缴时可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情况享受减免,其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免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5%,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到30万元的,减免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5%。

  十一、小型微利企业本期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下期预缴时可否享受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下一期预缴时仍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一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在申报表累计行次填列相关优惠金额,即可一并减免之前预缴期应减免的税款。

  十二、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汇算清缴时可否享受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未享受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符合优惠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计算的应缴企业所得税小于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缴以后年度的所得税。

  十三、定额征收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实行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相应调整其定额税款,企业按调整后的金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四、新办企业在预缴时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减免税额计算公式:
  1、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以下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15%

  2、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到30万元(含)的,减免税额=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5%

    小微企业流转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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