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4-09-23
摘要:  一、2014年BEPS项目产出成果相关问题解答   (一)一般性问题解答   (二)《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第1项行动计划)相关问题解答   (三)《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第2项行动计划)相关问题解答   (四...

  (七)《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信息披露指引》(第13项行动计划)相关问题解答31.什么是分国信息披露表?
  分国信息披露表是帮助税务机关对高水平的转让定价风险(或对其他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相关的风险)进行评估的一种工具。分国信息披露表模板要求跨国企业向其经营活动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按年度提供集团整体信息,包括集团在各国的收入分配、纳税情况、其他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指标,以及在特定税收管辖区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实体清单和每个实体所从事的经营活动。

  32.分国信息披露表包括哪些具体信息?
  分国信息披露表模板要求跨国企业每年提交报告,向其经营活动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收入、税前利润、应交税金、已缴税金等信息。分国信息披露表还要求跨国企业提供在每个税收管辖区内的职工总数、资本、留存收益和有形资产等信息。最后,报告还需提供在每个税收管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所有实体的清单,以及每个实体主营业务的性质。

  33.如何使用信息?
  该报告要求纳税人将转让定价的三层文档结构(核心资料、本地资料、分国信息披露表)结合起来,阐释其转让定价立场,为税务机关评估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风险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帮助税务机关最有效地配置税务审计资源、确定审计目标。这些信息将有助于税务部门识别跨国公司是否存在向避税地转移收入的转让定价或者其他问题。

  34.分国信息披露表信息是否会公开?
  为确保分国信息披露表潜在敏感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该表限定在相关政府部门内使用。税务机关不会公开纳税人报送的分国信息披露表,这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报送信息处理的惯例。

  35.转让定价文档的报送要求何时生效?
  跨国企业转让定价报送的新报告标准和报告规则,能否有效执行十分重要。接下来的几个月里,OECD还将研究报送信息的适当方式、以及税务部门如何获取这些信息,并考虑如何确保企业提供信息的保密性、信息的及时传递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只有这些细节都被妥善考虑,分国信息披露表的报送要求才能被实际执行。

  (八)《开发用于修订双边协定的多边工具》(第15项行动计划)相关问题解答
  36. 多边工具的目标是什么?
  在BEPS项目中,多边工具的目标是使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的措施得以迅速和有效执行,特别是对双边税收协定的修订。开发多边工具的必要性不仅在于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也可确保已达成共识的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框架持续发展。

  37.多边工具是否能改进双边税收协定网络?
  是的。尽管在国际税法领域没有先例,但在国际公法其他领域存在多边工具改进双边协定的先例。

  38.多边工具是否能用于执行BEPS项目其他建议?
  是的。原则上,一个多边工具可以被视为对执行某些国内法措施的承诺,或者为安全地交换分国信息披露表奠定基础。

  39.开发多边工具是否有时间表?是否会为开发多边工具而召开一次国际会议?
  通过对开发多边工具涉及的税收和国际公法问题进行分析,有关国家可能希望形成一个多边工具,以应对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特性和迅速适应这种发展的要求。在2015年1月,OECD和G20将考虑起草一份召开国际会议的倡议书,会议将就多边公约进行谈判,以促进BEPS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如需获得更多信息,请阅读《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网址为:

  二、BEPS2014年成果与发展中国家
  40.发展中国家如何参与BEPS项目?
  发展中国家已经广泛深入地参与到BEPS项目中,并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BEPS行动计划的推进离不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等利益相关方的通力合作。因此,OECD通过各类地区性和全球性高层政策对话广泛地征求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和建议。OECD组织了四次区域性深度磋商会议和五次全球性主题论坛,邀请全球超过110个税收管辖区及大量社会团体和企业界代表参会,其间80余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非OECD成员国/非G20成员国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41.发展中国家的建议如何被采纳?
  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和建议都会提交给负责研究BEPS问题的专家组。此外,OECD受G20发展工作组委托撰写了专题报告,该报告包括两部分,重点关注低收入国家应对BEPS挑战时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和工作重点。(报告可参见www.oecd.org/tax/tax-global/part-1-of-report-to-g20-dwg-on-the-impact-of-beps-in-low-income-countries.pdf)

  42.发展中国家的BEPS工作应侧重在哪些方面?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一些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譬如,对通过利息支出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第4项行动计划)、防止协定滥用和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第6、7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尤其是造成税基侵蚀的支付(第8、9、10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管理和分国信息披露表(第13项行动计划)。另外,转让定价可比物的缺乏和滥用低效率税收优惠政策也被认为是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但上述问题并未纳入BEPS项目,税收和发展专项工作组正在进行相关课题的研究。

  参见《发展中国家提升税收透明度和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原则》一文,网址为:www.oecd.org/ctp/tax-global/transparency-and-governance-principles.pdf。

  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另一重要挑战是政治支持力度和税收能力建设问题,这一问题在BEPS项目实施之初尤为突出。43.发展中国家将如何从BEPS行动措施中受益?

  发展中国家的财政收入高度依赖企业所得税,尤其是跨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因此BEPS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意义重大。BEPS行动方案一旦实施,发展中国家将从中获益,并将掌握更多调配国内资源的手段。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