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篇 财务团队管理篇 人的问题解决的好,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 十一、 需要什么样儿的财务人员? 一味顺从的财务不能用,只会说不的财务不好用。前者会增加你的财税风险,后者会使你的“枷锁”太多。 我们需要告诉我“行”,但是有什么我们需要注意的;或是告诉我“不行”,但是有其他方式方法是可以实现目标,并告知成本。 十二、财务人员不能只懂财务,不知业务 让财务到一线去,尤其是成本会计;让会计知道你准备做什么,尤其是财务负责人。 熟悉业务,才能给出有价值的数据,有“钱途”的筹划。 十三、财务团队怎么考核 第一,不出无法挽回的错误。 第二,为公司创造了价值。资金增值、税收筹划、内控缺陷发现等,都是财务部门“创收”的项目。合理的考核和激励对公司好处多多。 4第四篇 内控管理篇 一言难尽,说说共性问题。 十四、 职位不相容问题 让同一人兼任不相容职位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初创期,人员少,一人兼多职很普遍,符合在这个期间企业“人少精干”的要求,而且,不相容的概念也多在规模较大的公司在防止舞弊上的应用。虽然初创公司是在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团队,但对招聘员工的一人兼多职的设计上,避免不相容职位的兼职是很有必要的。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做到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十五、 内部授权不清晰 这里提到的内部授权有两个内容,一个是股东会或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授权,一个是公司各级管理层各级次的授权。对于初创公司,人员少,组织结构扁平,通常都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管理层各级次的授权往往没有太迫切的需求。但决策层对管理层的授权就很重要,通常在投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中,对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都是定性的条款居多,对实际操作的指导性不强。比如,公司要采购500万的设备,总经理一个人签字审批是否可以?这是不是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呢?对主要重大的经营行为的权限进行清晰的授权是最有效率的办法。 十六、签字的作用和意义 财务凭证上的签字应该代表签字人职责内容,经办人签字代表此笔业务是由他本人经办的,验证人或直接主管签字代表他证明此项业务是真实可信赖的,会计签字代表财务凭证符合各项财税法规或内部财务制度,出纳签字是款项确实已支付。公司其他的内部单据也应该如此,看似一句废话,实际上在公司内部各种流程设计的时候,关键控制点有没有管控到位,有没有冗余,最直观的就是看各类单证的签字和各签字人的岗位职责了。 5第五篇 税务篇 问的最多的问题是: 十七、 在费用问题上财税是有差异的 会计准则和税收法律规章的要求从来就是不一致的。 其一,我们日常中会计总是要求拿发票报销就是按照税务的要求,严格的说收据是可以入账的,但是税务不认,如果没有发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不能抵减扣除的,对公司会是一项损失。一句话,会计可以没票,税务没票不认。 其二,企业真实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都可以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但是,税务对有些项目是规定有允许扣除的比例的,比如,职工福利费,只能税前扣除当年已发放公司的14%。公司可以多发,但是不能在税前多扣。 十八、 在收入问题上财税同样是有差异的 会计准则上对收入确认的5条判定性原则,简单的理解就是风险责任转嫁了,收入成本算的清。税法上对纳税时点的确认是分不同的销售方式的,跟合同条款的签署密切相关。也就是说,我们常规理解的收到钱了就有收入了,与会计准则要求(审计财务报表时执行的标准)及税法对收入确认触及纳税时点是不完全相同的。实践中收入确认的几个常见误区就有: 1、收到货款就可以确认收入; 2、开了票纳了税就可以确认收入; 3、签了合同就可以确认收入。 4、会计上确认了收入才交税。 十九、 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会计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税收概念,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会计利润是一个会计核算概念,列报在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会计制度以节约公司成本、谨慎性为原则,尽量降低核算风险少缴税;税法以实现税收最大化为原则,两者的目的不同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利润总额根据税法要求进行调增、调减后即成为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企业利润表上列示2013年利润总额为15万元,2014年初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了费用纳税调增,调增金额为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最终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0*2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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