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度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规定,对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填写的申报资料实施简化措施。 一、实施对象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对于核定征收的申报方法自然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需要满足表中条件:
二、表单填写要求 实施简化措施后,原表单分为必填表单、免填表单和选择填写表单三种。对于选择填写表单,应根据实际情况,有发生的填写;没有发生的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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