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发[2002]39号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2-02-21
摘要:省局将修改征管软件,各地使用自行开发征管软件的,要尽快按总局新修改后的扣缴报告表修改软件,并保证汇总表的统计生成。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闽国税发[2002]39号         2002-02-21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和汇总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2]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应抓紧印制新的扣缴报告表及填表说明,尽快发给扣缴义务人。

  二、省局将修改征管软件,各地使用自行开发征管软件的,要尽快按总局新修改后的扣缴报告表修改软件,并保证汇总表的统计生成。

  三、省局已将利息税汇总表以EXCEL电子文档形式挂在广域网FTP的省局LOCAL的所得税处目录下。各地市应分别于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将汇总表以固定EXCEL文档传至广域网FTP的省局CENTER的所得税处目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02年2月21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