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中外合资的生产型企业,可以设立非经营型的分公司吗?在经营范围上与经营型分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中外合资生产型企业设立非经营型的分公司在税收上没有限制性规定,至于其他职能部门是否有特别的规定,建议您咨询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 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登记机关根据投资人或者企业的申请依法登记。根据《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企业法人经营活动的范围。经营范围一经核准登记,企业就具有了在这个范围内的权利能力,企业同时承担不得超越范围经营的义务,一旦超越,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到处罚。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是区分企业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法律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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