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1997]82号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税改后增加税负返还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7-02-20
摘要:企业购进的进口原材料,未取得海关进口完税证明和报关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企六、企业违法经营是否享受税负增加退还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554号)规定,一律不参与计算其税负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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