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在公安部经侦局数据导侦(烟台)战略中心,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全国集中收网。行动当天,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10省15市同时收网,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共出动警力200余名,传唤控制涉案人员46名。涉案企业北京布角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了利用税收政策漏洞和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虚开发票的“反面典型”,据悉该公司拥有河南、山东、福建等地区税务委托代征资质。 该案系“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全国首例利用互联网共享经济服务平台虚开发票案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13亿余元。在各类打着“共享经济”旗号的灵活用工平台野蛮生长了数年之后,现在司法领域的声声惊雷提醒我们——众多灵活用工平台可以游走于“钢丝”而不系“保险绳”的“蒙眼狂奔”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然而作者早在此次布角科技平台暴雷之前,早就预感过“灵活用工”这一行业迟早会因严重的涉税违法风险而经历一起暴风骤雨般的洗礼。其原因有三; 一是诸多平台企业只是建立了需票方与开票方的联系,或者协助需票方与开票方之间签订协议,至于协议背后,需票方是否真实存在购买灵活用工服务,平台企业无从监控,而一旦证实其属于虚开,平台难辞其咎,因为介绍他人虚开也是虚开发票行为的一种。 二是灵活用工平台如雨后春笋,恶性竞争比比皆是,开票税费成本越来越低,甚至出现了大量平台承诺开具可按照不含税价抵扣6%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而税费成本竟然可以低于6%的咄咄怪事。这就形成了一个抵扣链上的“套利空间”,于是灵活用工平台的诸多需票方实际上不少是编造虚假业务的不法企业,这些企业让平台为自己虚开发票,再对外虚开,一旦暴雷,平台想要不受牵连亦不可得。 三是除了“价格战”竞争导致虚开团伙盯上了灵活用工平台之外,各类平台卖弄的另一个“亮点”,所谓“T+0”或“T+1”个工作日到账也是容易引起职能监管部门注意的重大风险。天量资金以极快的频率流转于需票方、开票方和最终受益人之间,如果业务虚假,开票方在其中扮演的就是一个为需票方掩藏“资金流动”,掩盖非法目的这样一个极不光彩的“工具人”角色,一旦暴雷,百口莫辩。 其实只要灵活用工的业务是真实存在的,灵活用工平台自然有其价值。现在的劳动法和税法缺乏对灵活用工的相应规定,僵硬的规则对于各类未建立劳动关系而又提供临时服务的劳务提供者和用工单位都显得效率很低,负担很高,因此灵活用工不失为解决领取报酬和解决发票难题的好办法。但是成也“灵活”,败也“灵活”,一旦需票方产生借助虚假业务实现资金往来目的或逃避纳税义务,灵活用工平台又无从甄别,则无异于蒙着双眼走钢丝,随时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平台暴雷又会牵连到可能数以万计通过平台开展正常灵活用工业务的需票企业,可谓“一粒老鼠屎坏一锅汤”。布角科技案告诉我们:想要开展灵活用工的结算业务的平台企业们应当对自己,对需票方都负点责任,必须建立一整套对需票方灵活用工真实性的自动监控机制,也就是在“走钢丝”的同时别忘了系上“保险绳”。否则,布角科技就是前车之鉴。 另一方面。如果您作为实际存在大量临时用工的企业,对通过灵活用工业务而节约税收成本怦然动心之前,也应该擦亮眼睛看清平台本身的风控意识和风控能力。即使您发生的灵活用工业务都是真实的,也要知道平台不会只为您一家企业提供服务,如果它对甄别业务真实性不负责任,只管开票收费,一旦发生风险,百分之百会牵连到您。对于这种平台,还是敬而远之为佳,好比一家商店既有正常销售又可能替强盗销赃,即使您确实有购买需求,为什么要和这种卖家发生往来呢?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灵活用工”,仍然能跳出一大堆仍然活跃的平台,然而凛冬将至,如果仍然漠视发票风险,未来冻毙于风雪将是不出意外的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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