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发[2003]52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4-25
摘要:办税服务中心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加强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便纳税人,提高服务水平,是保证税收任务完成和超额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地税发[2003]52号     2003-04-25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为适应深化征管改革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以申报纳税、优化服务和保护纳税人权益为基础”的税收模式,实现税收征管工作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按上级要求,市局决定将全市的“办税服务厅”更名为“办税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办税窗口、增设服务项目,使纳税人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项都能方便地在办税服务中心办理或受理,为纳税人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现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办税服务厅转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办税服务中心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税务服务的场所,加强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便纳税人,提高服务水平,是保证税收任务完成和超额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形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要求,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

  二、各基层局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办税服务中心、税务分局(所)、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等。同时把各分局(所)的办税服务室建设成为办税服务中心的延伸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各基层局也可在保证办税服务中心基本功能齐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或合并办税窗口和服务区域。

  三、办税服务中心的建设要因地制宜,不求豪华,但求实用,做到环境优雅,卫生整洁,以增进亲和力。

  四、办税服务中心必须配备充足人员,各单位应加强对办税服务中心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办税服务工作需要,确保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办税服务厅的转型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六、各基层局办税服务厅转型工作应根据规范化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直征局、外税分局、开元区局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服务功能。思明区局、湖里区局、同安区局要求在2003年4月30日前完成,其他区局应在2003年5月31日前完成,市局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对全市办税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办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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