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在线解答

来源:厦门国税 作者:厦门国税 人气: 时间:2012-12-18
摘要:厦门市国税局: 营改增 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2012-12-06 09:00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嘉宾: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陈宁虹处长 摘要:2012年11月1日,厦门市 营改增 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杨小姐问:你好我想问我是广告业营改增的企业,想了解现税收是否国税按正常%3的税点缴税,地税按国税增值税缴纳金额的%1.2进行扣税是吗?
嘉宾答: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缴费额=销售额*3%,由国税征收。附加税按地税规定缴纳。

小蔡问: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们是货运代理业,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率6%,我收到代开字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税率 税额***,只有一个合计数,那这样子我能认证抵扣吗?,那是按7%的税率抵扣吗?
嘉宾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抵扣进项税额存在如下三种情况:
(一)接受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其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该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接受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该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接受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取得其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照该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从试点地区取得的试点实施之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Lilian 问:1、关于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果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那么,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是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还是实际付款的当天?
2、经客户确认的采购单算不算书面合同?
嘉宾答:按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41条规定执行。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确定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即:先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确认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25-27页详细了解。

Lilian 问:1、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偶会发生营改增应税服务的代扣代缴义务,现在刚好有一笔境外设计费要支付,劳务所属期为2012年11月,国税要求交增值税,可地税说营改增公司名单中没有我们公司,所以还是要交营业税,现在我们什么税都不敢交,供应商又天天催款。可否,请求国地税共同发文通知企业,界定清楚,企业该如何交税。
嘉宾答:你公司所述情况应属于营改增企业,并且是国地税共管企业,劳务所属期为2012年11月,应按规定交纳增值税。

Lilian 问:1、代扣代缴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通用缴款书,可以认证作为进项扣抵吗?
嘉宾 答:不可以。

LUCY 问:差额征收备案里面,没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我们公司是货物运输国内代理的,这样就没有办法备案,是享受不了这个税收优惠了吗?
嘉宾答:关于差额征税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56-64页详细了解。

信兴问:你好,我司是交通运输业,现为一般纳税人,有以下几个问题:1、原税率为3%现提高到11%,税负增加的部份是否有返还?或是有其它优惠政策?若有,该如何办理?2、如收到普通发票无法抵扣税金,是否可以差额征税,需要提前备案吗?如何备案?谢谢。
嘉宾答:1、试点企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税负升高,可以向财政部门提出结算扶持资金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1.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企业;
2.按规定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动情况表》;
3.按规定报送申请材料。财政部门将根据“年中预拨扶持资金,年度终了结算资金余额,政策期满后统一清算”的原则办理过渡性财政扶持。
2、关于差额征税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56-64页详细了解。

腾风问:你好,我司有广告业务。现营改增后,请问税率是多少?原先申报的文化教育建设税是否还需要申报?谢谢
嘉宾答:税率是6%;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软件在开发中,预计12月中下旬下发,感谢你的关注。应缴费额=销售额*3%。

英女士问:我们是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如何抵扣填在表三吗
嘉宾答:关于差额征税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56-64页详细了解。

钟问:现在营改增了,那广告行业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报?
嘉宾答:目前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征收软件在开发中,预计12月中下旬下发,感谢你的关注。应缴费额=销售额*3%。

小王问:我司属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主营造纸化学品),现有给客户提供产品技术服务,现对方需我们开具发票才给付款,请问,我们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是否属于“营改增”范围,能否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嘉宾答:研发和技术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可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95-96页详细了解。

吴洪问: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享受简易征收方法,开具通用机打发票(客运),发票为含税价,其增值税要如何计算?要还原成不含税价吗?
嘉宾答:应缴税额=含税销售额/1.03)*3%。

chen 问:关于申报表问题?我司是生产企业,11月份收到不少营改增的发票,如11%的运费发票,那么我们是要填在附表二的第几栏呢,是第八栏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那边吗?也收到是代开的货运发票,抵扣是7%的,也是填这边吗?
嘉宾答:11月份收到营改增的发票,如11%的运费发票首先要按规定认证,然后填在附表二的第1、2栏;收到是代开的货运专用发票,按照该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填在附表二第八栏。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146-162页详细了解。

李问:我公司属于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如果12月公司先预收款但没有提供服务,那么12月是否要纳税?如果已提供服务并收款,但发票未开具,是否可以以无票收入缴纳税款,但次月开具发票时在报税时无票收入又不能为负数,那要如何操作?
嘉宾答:按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41条规定执行。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25-27页详细了解。

王小姐问:营改增例如:通过科技局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10万元,其中:技术转让6万元,材料4万元。请问:材料发票为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税款,还要不要交增值税。如果不能抵税应如何计算缴纳税款。
嘉宾答:通过科技局认定的技术开发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免征增值税应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相应进项不能抵扣。

Owen liu 问:您好,在“营改增”之后,国内公司接受外国公司的咨询服务,经税务局认定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我的问题如下:
(1)、如果合同双方约定要净收100万,那么此时国外公司开给国内公司的形式发票票面金额应该开100万还是106万呢?
(2)、税务局在计征增值税的时候是按“发票金额*6%”还是“发票金额/(1+6%)*6%”呢?谢谢!
嘉宾答: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据此计算代扣代缴增值税。

LIN 问:你好,境外公司对我公司提供系统信息技术支持服务,每个月我公司都会付一笔款项给国外公司。根据以前规定此项业务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那营改增后,该怎么代扣代缴增值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嘉宾答: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据此计算代扣代缴增值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需要缴纳附加税;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需要缴纳附加税。

俞小姐问:领导,您好!我司主营气体检测仪的销售、维修维护及送检业务,送检是将客户处仪器收回,送计量院(例如:厦门市计量院),收到的发票是计量院开出的地税发票,而我司已经是试点纳税人,即已是营改增企业,开国税6%的现代服务业。想请问一下这样是否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嘉宾答:不适用差额征税政策。关于差额征税可登入国税网站“营改增专题”-相关政策栏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辅导材料第56-64页详细了解。

陈莉莉问:根据差额征税备案规定,货代企业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熏蒸费是可以差额的,但我司供应商---厦门和健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物价局规定影响,对来自疫区柜子的设备熏蒸消毒只能开具疫区消毒费,拟在发票备注熏蒸费,这样我司可否扣除?谢谢!
嘉宾答:必须如实开具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的不能扣除。

陈问:国外开给我们的D/N,如何入帐,需要做什么手续吗?
嘉宾答:账务处理请按所适用财务制度,如有疑问,请咨询财政部门。

小兰问:你好,请问我公司之前出口的港杂费用开的都是机打普票,现在货代\物流公司都营改增了,那开的港杂费增值税票我们能抵扣吗?
嘉宾答:问题已反映,待上级明确。

小小赖问:你好!我公司是免抵退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的海运费都是冲减销售收入,实行营改增后,收到的海运费发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海运费相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假如可以抵扣,是扣除进项税额部分后冲减销售收入?还是全额扣除??谢谢!!
嘉宾答:出口货物扣除的海运费是国际运输费,是免税项目,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也不能抵扣。冲减销售收入时,按扣除税额后的价款冲减。

杨小姐问:出口报关单采用CIF价。“营改增”后,我公司收到的运费发票是货运代理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如果能够抵扣,CIF价中的运输费用如何扣除?谢谢!
嘉宾答:出口货物扣除的海运费是国际运输费,是免税项目,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取得也不能抵扣。冲减销售收入时,按扣除税额后的价款冲减。

媛问:我是出口退税的一般纳税人,如收到开具货物劳务内容为:港杂费税率为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吗?
嘉宾答:问题已反映,待上级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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