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税局:“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2012-12-06 09:00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嘉宾: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陈宁虹处长 摘要:2012年11月1日,厦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为更好地协助纳税人了解该政策对相关纳税户产生的影响,我们将于12月6日上午9:00-11:00,邀请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陈宁虹处长做客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回答纳税人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大家提问,我们特地将提问的时间提前开放,从12月4日(星期二)开始,欢迎各纳税人踊跃参加,12月6日上午9点到11点陈处长将对各位的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为更好的实现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厦门国税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将结合国税政策热点和纳税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与网民的在线交流。您可以就每期的专题进行网上提问,访谈嘉宾将及时回答您的问题。访谈栏目仅作为专题性政策咨询和建议收集渠道,不受理投诉申告和具体事项的解决。如有投诉、求决类事项请到网上投诉、网上举报等其他互动类栏目反映。 主持人 上午好!欢迎厦门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陈宁虹处长来参加今天的在线访谈。今天在线访谈的主题“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问题。 主持人问: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进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的试点工作。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厦门、深圳10个省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通知,我市自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请你将“营改增”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下,好吗? 主持人 问:我市涉及营改増行业有哪些? 主持人 问:本次营改増还涉及哪些政策内容? 主持人问:谢谢,陈处长的介绍,下面我们先来回答网友前面提交的问题。 ytl 问:在上月因误将出口转内销的数据填到免税那栏,现在要填负数的进项转出,报表提示要大于0?现在要如何填写 小吴问:我司委托运输企业在10月完成运输业务,由于结算时间,在11月开具发票。已经营改增了,我司要求运输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是运输企业说是10月业务要开具营业税发票,不能开增值税发票,双方争执不下。咨询了税务人员,也没有一致的税法。正好有这个平台,到底是开营业税发票或是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谢谢! 小胡 问:陈处长,您好! 差额扣除备案是针对哪些企业?比如我司有一部分营改增行业是认证服务类的,符合这个差额扣除吗? 谢谢 小月问:你好,陈处长。想咨询一下,如从厂家购买货物卖给第三方,如我方无车辆则需其它运输公司运输货物送达第三方,并由运输公司直接开票给我客户。现我方为提供更好服务及降低双方成本由我公司直接给第三方运输,合同中有注明开取货物和运输两种发票,想请问这开取货物发票和运输发票两种发票给第三方是否合理?这与运输业是否相冲突?属于何种经营范围?谢谢 小谢 问:我司是营改增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月份收到码头开给我司11月份的码头费发票,其中码头有一部分的款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一部分是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给我司,码头说是象屿地税局规定他们要分开开票的,我司经营集装箱运输,码头属于帮客人代收代垫的款。请问一下12月份申报11月份税时,我司能否将收到码头开给我司的这张厦门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做差额征税?谢谢! 小谢问:你好,我司为交通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司将运输业务分运给厦门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国税通用机打发票,这张票据我司能否做差额征税?如果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到国税代开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按取得这张发票上面的税额计算进项税额,或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是这张发票也可以做差额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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