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请问我单位因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相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是否需要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19号)第四条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按照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不再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因此,如单位在2014年4月30日前因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相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需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014年5月1日后因销货退回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相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不再需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十八、请问是否有规定今后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取消手工验旧? 因此,2014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手工验旧程序将被取消,但该在时点之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实行手工验旧。 十九、我单位2014年4月向其他单位购买了一台农用挖掘机取得对方开具的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 农用挖掘机是指型式和相关参数符合《农用挖掘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1774-2009)要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土方工程作业的挖掘机械,包括拖拉机挖掘机组和专用动力挖掘机。拖拉机挖掘机组是指挖掘装置安装在轮式拖拉机三点悬挂架上,且以轮式拖拉机为动力的挖掘机械;专用动力挖掘机指挖掘装置回转角度小于270°,以专用动力和行走装置组成的挖掘机械。 二十、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大豆是否可以免征增值税?如免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税率为多少? 因此,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大豆可以免征增值税,并可按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十一、请问单位利用互联网提供彩信服务应缴纳营业税还是增值税,税率多少?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其中“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属于“增值电信服务”的应税服务范围,税率为6%。 二十二、我单位是一家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药品经营企业,现需转让一台2013年购入的设备,购入该设备时没有抵扣其进项税额,请问应当按照17%的税率还是4%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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