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4-29
摘要:凡企业所得税属于重庆市国税系统管理的企业(含二级分支机构),其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不延期,即截止日期仍为2016年5月31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2016-04-2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3号)规定,结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凡企业所得税属于重庆市国税系统管理的企业(含二级分支机构),其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不延期,即截止日期仍为2016年5月31日。

  二、对总机构在外省市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在渝二级分支机构,若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延迟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该二级分支机构可持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申报的截止时间不超过2016年6月30日。

  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