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实现的确认时间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李冼 人气: 时间:2017-10-01
摘要:编者按: 一般地,股权转让收入实现的时间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特例:关联方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以什么时间确认收入呢,现与各位老师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上海吉祥公司

        编者按:一般地,股权转让收入实现的时间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特例:关联方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以什么时间确认收入呢,现与各位老师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概况

 

      上海吉祥公司和杭州吉祥公司是北京吉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祥公司2016年12月经会计中介机构审定后净资产分别8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杭州吉祥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2017年2月8日北京吉祥集团公司以其持有上海吉祥公司的25%的股权对杭州吉祥公司增资2000万元(合同约定2月8日生效),请问北京吉祥集团公司该笔业务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二、实务分析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必须知道: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三、案例解析

 

       如果杭州吉祥公司在2018年2月7日以前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时间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杭州吉祥公司在2018年2月7日以前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则以合同生效之日,即2017年1月8日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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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北京吉祥集团以其持有上海吉祥公司的25%的股权对杭州吉祥公司增资2000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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