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和各项政策精准落地,经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7月1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联系人:蒋志慧电话:0971-8224093传真:0971-8014562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邮编810000)。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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