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投融资平台企业开展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桂财监[2020]56号 2020-8-7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对你公司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投融资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和债务风险情况,促进企业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债务风险管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 经随机抽取,确认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田东县龙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为检查对象。 (二)检查范围。 各有关企业201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会计核算是否严格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对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等会计造假行为,重点关注企业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情况,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年度和相关单位。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此次检查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时间为2020年8月,具体进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四)《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五)《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七)其他相关文件。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财政部门加强和完善会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依法依规大力支持检查工作。 (二)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涉及企业多个部门,请你公司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检查期间各种事项。及时、完整、高效提供检查组需要的各种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必要的检查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三)要遵规守纪。你公司应对提供给检查组的所有资料真实性负责,同时对检查组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及遵守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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