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税[2022]17号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四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25
摘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四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22]17号          2022-5-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四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省属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一、2021年第四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石家庄市益民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河北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3.河北省河南商会

  4.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

  5.河北省计量协会

  6.河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7.河北省金属学会

  8.河北省精细化工行业协会

  9.河北省医药商业协会

  10.河北省口腔医学会

  11.河北省老教育工作者协会

  12.河北省乐仁慈善基金会

  13.河北省蒲公英公益慈善基金会

  14.河北省轻工行业协会

  15.河北省社区康复医学会

  16.河北省数字赋能慈善基金会

  17.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

  18.河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19.河北省农业风险防控联合会

  20.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

  21.河北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1.河北爱心公益协会

  2.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3.河北省建筑装饰业协会

  4.河北省明德公益基金会

  5.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6.新奥公益慈善基金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5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